返回第174章 强词夺理(第1/2页)  娇女谋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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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思元满面涩然,知无不言“那人身量与我一般,应当是名男子。观其双手,应当二十上下。”

    谢瑾澜闻言,敛眉沉思如此描述,倒是与前两起案子中的面具人十分相似。只是,这真的可能吗

    梧州与桥州相距千里之远,那人难道是居无定所的江湖人他选择下手的目标也全然不同,莫不是三者之间有他尚未想到的共同点

    见谢瑾澜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陆任嘉开口问道“有人证言,三年前有一头戴斗笠之人在白府后门处徘徊,那人可是你”

    白思元点头应下“正是我。那是我刚回到镇上时,第一次与安歌碰面后不久。”

    陆任嘉了然的轻嗯了一声,随即道“那红无,你是从何处所得可是打算用于孟大娘身上”

    白思元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

    “本是打算用在孟大娘的身上的。可我观察了她几日,发现她所有的吃食皆是与其丈夫一同食用。我不想牵连无辜,所以就打算用其他的方式。至于那药是从何处所得

    那三年时间,我寻了一处僻静之地改头换面,无意间在一个较为隐蔽的小山洞中发现此物。红无我先前只在医书上见过,当时自然是想着采摘后仔细研究。”

    顿了顿,他苦笑一声“我从未想过,我竟会有朝一日,想要拿着它害人”

    陆任嘉轻瞥了一眼左下手的赵主簿,见他将将停下动作朝自己望来,就知他已然把白思元所言尽数记录在案,遂让江华明直接把人收押。

    接下来,就该是如何判决白思元。

    按照大邺朝的律法,如白思元这般涉嫌故意杀人,且是以那等残忍手段,并还打算再次犯案之人,当以连环杀人犯视之。理应公开凌迟处死。

    凌迟即为剐刑,是为极刑之一。

    将犯人绑在木桩之上,用刀将其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往下切,一般都是一百二十刀。如若情节严重的,增至三百六十刀。

    此刑法由经验极其丰富的刽子手执行,不到最后一刀,不可切中犯人要害。如若不然,就是刽子手的失职。

    所谓千刀万剐一词,就是由此而来。

    可这刑法,都是用于滥杀无辜的罪大恶极之人身上。白思元的行为虽然太过,可他毕竟是事出有应。这样的刑法,当真合适吗

    这般想着,陆任嘉也就把自己心中的顾虑说出了口。

    赵主簿当下拱手道

    “大人,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便那白思元并非恶贯满盈之人,可他做出那等恶事是不容辩驳的事实。又无人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迫他行事。下官以为,就该凌迟处死。”

    赵主簿的脾性如何,陆任嘉十分清楚。为人十分的古板迂腐,事事以律法为先。

    虽说律法不外乎人情,但他从来对此嗤之以鼻。甚至会因为一些案子的判决,跟陆任嘉争个脸红脖子粗的。

    对于这样的人,陆任嘉很是无奈。

    要说他做的不对吧,可他确实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没有掺杂着半分私心。可要是说他做的对吧,又有些矫枉过正了。

    早已有了经验的陆任嘉瞬间给唐安羽使了一个眼色。

    唐安羽会意,摇着折扇玩笑般说道

    “赵主簿,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当真是如此认为的吗古往今来,有多少王公贵族犯了事不是轻拿轻放的倘若一朝王爷杀害一平民百姓,难不成那王爷当真要以命抵命不成”

    赵主簿顿时涨红了脸,指着唐安羽道“你你这是强词夺理”

    唐安羽不以为意,反问了一句“如何就是强词夺理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话难道不是赵主簿说的”

    赵主簿心中一堵。

    虽然他古板迂腐,可这并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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