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不要脸的感言(第1/3页)  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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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里经常会有一些小朋宇、软妹子问:“大叔贵庚?”“作者菌,乃多大?”

    每当他们问这个问题,我基本都要冲到镜子前刮一下胡子(早上四、五点起床,赶在八点上班前码几百,千来字;,这本书成绩还行吧,而且后面还在台湾出过实体书(虽然只有两卷,出版社倒闭了,怪我咯??),但至少有那么两三个月我不用到小店打电话让爸妈给我汇生活费了。

    我是个愣头青,而且又臭又硬。

    之后就跌了一个大跟头,在旁人看来可能觉得很丢脸。写《流氓小兵》那会,正是高考冲刺阶段,全心全意码字,就连上课也是拿着鼻头在想情节,然后,扑街了。

    当时很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码字赚钱?

    那是不可能的!别说当时,就是放在当下,码字所得到的微薄收入也不足以支撑家庭。

    其实,我平日里也蛮闷骚的,没事干会对着窗外淅沥的小雨,用钢笔在条线格子上记录下蓝色的心情,或者,描一两篇无病呻吟的诗歌,断断续续、惆惆怅怅。

    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吧,年纪轻什么都不懂,因此跌跌撞撞,从《流氓小兵》之后,还以“犬牙”“九天楚戈”两个笔名,断断续续地在一些网站发布作品,诸如《风月花满楼》《妖兽召唤师》《雄霸三国》《三国之无双霸主》《恶霸三国》《我的大小狐狸精》等等。

    但不是扑街,就是吃萝卜;扑的是屎,闻的是屁。

    那种滋味,啧啧啧……

    每一部作品,我都花费了很多时间。不过当时年轻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哪怕口袋漏了个洞,那小硬币儿砸到脚指头上,也是不疼的。

    只是,人生不可能永远没有变化。

    算起来,和丫头从认识到现在也有十年零四个月了。

    她说,这些年我说的最让她感动的一句话是“我就算拉板车,也不会让你饿到”。

    也正是为了这句话,2015年我重新出发了!

    十七岁懵懂新奇开始写小说,而今,我已经三十了,我已经三十了,我特么已经三十了!!

    十三年,我一无所成!

    大家都说写书是为了给娃赚奶粉钱,我能说,写书是为了让娃能够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么?

    好吧,咱不说这个!

    话说回来,我觉得我还是蛮坚挺的,这十几年来,我终究是没有放弃。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老而不死为贼,哦不不,是老而弥坚!

    虽然扑得很惨,但每一本书都花费了很大的心力进去,越扑就越有心得,并且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风和写作思维。

    所以一开始在写《我和千年女尸有个约会》的时候,我就准备大胆尝试,用第二人称!

    第二人称小说,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陆续出现的,所以运用的人并不多,在文学界也只有寥寥数位大师用过,而且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第二人称的效用是减分,大大地减分,因为读者们通常都难以接受。

    我这本书也是如此,一开始大部分读者都是直接忽略,看不了两章就弃文。

    从发书到上架,收藏,呵呵,不说了,三位数而已,这是真话,不掺一点假!

    但正如我以前所说,人嘛,做事总得有所坚持!

    不能因为道路坑洼,就不走;正因这路途坎坷,走得人少,自己更得咬牙坚持,总有一天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康庄大道!

    当然,我只是网文的一个老菜鸡——鸟都是会飞的,而我的翅膀早已经剁下来,在自己饥寒交迫的时候烧烤着吃了。

    说句实话,之所以用第二人称,还真有那么一点哗众取宠的意思。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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