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不应该知道的事实(第1/3页)  女道士怪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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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坐在沙发上,沉默了好久好久。终于开口说话了。

    “其实,你不是在外国长大的,你就在这个城市里长大。你妈妈在你三岁的时候,就因为严重的心脏病而去世了。你也很不幸地遗传了她的心脏病,至多也活不过二十岁。”

    “你从小因为有病,所以很少和同龄人接触,只是整天躲在家里看书。你的样子很有些——有些丑陋,是因为你妈妈生你的时候,由于医生的失误使助产钳夹坏了你的脸。所以,你一直很自卑,很自闭,从来不和其他人说一句话。”

    我流着眼泪,失声痛哭道“然后呢?爸爸?然后我是怎样成长起来的?”

    “你很爱听广播,十二岁那年,通过电台的征友活动,你认识了一个笔友,就是你现在的男朋友,黄晨生。你和他整整通了七年的信,只有在和他写信的时候,才是你最快乐的时候。”

    瞬间,脑中雷霆万钧,一片混沌!

    心中骇然道“原来,我就是毛毛虫!那个神秘的毛毛虫是我啊!”

    父亲继续沉重的说道“黄晨生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感情寄托,你太在乎他了,没有他的消息,没有他的信,你都会活不下去!每次他在信里提到他新认识的女孩子,你都会痛苦的用头使劲地撞墙,直到鲜血淋漓。爸爸看到,实在是心疼啊!”

    我问道“是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样子丑陋,所以,我就一直不敢去见他,还和他定下永不见面的约定?”

    父亲闭上眼睛,有些沉痛的说道“没错,你太自卑,甚至好几次自杀,我实在,无法忍受,所以——”

    我带着哭腔道“所以什么?就为了我不顾一切了,甚至去杀人!对不对!”

    父亲流下了一点老泪,道“对!为了我的女儿,我什么都可以做。所以我就杀死了所有和黄晨生有关的女孩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无力失声,的摇头“不,不!不,爸爸!”

    “你现在的心脏也是两年前移植的,就是黄晨生的女朋友李英宁的心脏。她不是死于自杀,是我用一种类似于安眠药的毒药把她毒死的。目的就是要救你,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心脏,你就会死,医生曾断言你活不过二十岁的,我想看到我的女儿活下去。而且在那次的心脏移植手术过程中由于大出血,而导致你脑部缺氧,才会失去记忆。”

    “不,不!!!”我双手,捂着脑袋,歇斯底里的,呐喊“为了我,你就可以杀人吗?还要挖掉人家的眼睛,你太可怕了,你简直是魔鬼,我恨你!”

    父亲站起了身,背对着我,意味深长的道“明天,我会去自首的。也许,早就应该到了接受惩罚的那一天了。”

    次日,早晨。

    爸爸在去警察局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也许,过去的所有噩梦般的回忆都可以随着爸爸的去世而告终。

    然而!

    数月,我觉得卖掉我的别墅,清理东西的时候!

    我找到一本日记,署名是我自己的日记,我翻看!

    我在蒋妹的果汁里放了一些从爸爸那里偷来的麻醉药,她过马路的时候就摇摇摆摆地,还“怦”地一下被车撞死了!我还去她刚刚理过发的理发店捡了她剪掉的长发留做纪念,因为那长发是黄晨生在信中称赞过的。

    我在林燕的学校宿舍放了火,还把她绑在安全门那儿,她被活活烧死了,只是脸没有被烧到,我也在火灾中受了伤,脸被烧坏了,爸爸给我做了整形手术,植的皮正好是死去的林燕的。太好了,我又多了一样纪念了:林燕的脸皮。

    我今天给宁海冰写了封信,还用钥匙去了黄晨生家的地下室呢。在那里,我挖掉了她的眼睛,黄晨生被我用麻醉剂给弄晕了,他醒来的时候,我早已经把一切都做好了。我还留了宁海冰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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