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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水!”凌千芷捂着肚子道。

    林宇风翻了个白眼:“不知道自己去倒啊?”

    “你看我这像是动的了的样子吗?”

    “猪!”林宇风没好气的说了声。

    凌千芷也不在意,乐呵呵的看着林宇风起身倒水。而林宇风摇了摇头,唉,我这是请了个大小姐回家呀。

    “给。”

    “谢啦!”

    “大小姐也会说谢谢吗?”

    “切,不知好歹!”

    林宇风伸出手抢凌千芷手里的那杯水:“那你把水还我。”

    凌千芷连忙躲开:“就不!小气的男人,哼!”

    林宇风撇撇嘴:“反正我不知好歹……”

    “……”

    “林宇风……”

    “怎么了?”

    “我脚疼!”凌千芷微微皱眉。

    而林宇风也想起来,昨天凌千芷的脚可是受伤了的。

    “到沙发上去,我看看伤口怎么样了。”

    “我走不动……”凌千芷抱着圆鼓鼓的肚子说道。

    林宇风无语的把凌千芷抱了过去,随后脱掉了她的鞋子……和袜子。

    尽管昨晚已经看过了,但那光线是很昏暗的。而现在在明亮的阳光下,凌千芷洁白如玉的玉足,更加清晰的呈现在了林宇风面前。

    人的身体,脚是最难长好看的。既有先天的原因,也有后天的原因。先天的原因先不说,毕竟上天是不公平的,所给予的每个人的身体都不一样。而后天的原因,则是那不可避免的走路。

    每个人都要走路,除非他瘫痪了。而既然需要走路,那么就不可避免的会压迫到脚掌,所以在长期的压迫下,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畸形。再加上我们穿鞋子时,会挤压到脚趾,尤其是小拇脚指(应该是这个名称吧……),所以想长好看真的很难啊,总不能不走路不穿鞋吧?

    (以上纯属乱编,请勿信,不过自认为应该没说错……吧?)

    而且人们对于脚的美丑,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古代曾经以小巧为美,但现在早已废除。只能说,你看着觉得好看,心里舒服,那它就是美的!

    而凌千芷的脚正是如此!

    白嫩的脚丫,显得经络纤毫毕现。每一根脚趾都仿佛出自上帝之手,精心雕刻而出,匀称而不普通。

    向上看去,小腿匀称大腿丰满,不肥一分不瘦一丝。虽然看不到肌肤,但从那脚踝处的白稚,就不难联想到,大腿上的无暇与嫩白……

    再向上……好吧那儿不能看,非礼勿视……

    总之林宇风看的有些呆了,哪怕昨晚已经看过,却没有给他带来丝毫免疫力。这双脚,百看不厌!

    他死死的盯着凌千芷的脚,然后便看见那只脚似乎变大了,更大了!

    “嘭”的一声,林宇风一下子倒飞了出去。

    “你在看什么啊混蛋!”凌千芷红着脸冲林宇风喊道。

    林宇风倒在地上,尴尬的道:“没……没看什么……”

    男人本性啊!有些情不自禁……

    “切,死流氓!”凌千芷抱着肩膀说道。

    “咳咳。”林宇风站起身来,也不好意思反驳,再次捧起凌千芷的脚,专心看了起来。

    见得凌千芷的脚掌起了几个水泡,其中有一个还破了,应该就是昨晚差点摔了的那次弄的。

    “没事,就是起了几个水泡而已,如果你想好的快点呢,把水泡戳破,再休息几天就好了。不然的话就让它自己消去也行,就是时间会长点。”林宇风道。

    凌千芷犹豫了一会,问道:“长点是多久?”

    “完全好的话可能要十天半个月吧。”林宇风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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