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殷皇朝,凤临十一年。
卧龙镇。
这是一座古老的小镇,也是江浙道上的咽喉之地。
微风吹过柔枝,枝头上,已抽出几芽新绿,燕子,正在树上衔泥筑巢。
春天到了!人们的心里,也悄悄地染上了初春的气息。
春光最明媚的地方,莫过于如意巷。因为,那儿有座“沉香酒馆”。
似火骄阳穿过云彩,洒下来,晒得青石板地面发烫,沉香酒馆门前新刷过红漆的柱子,鲜红得仿佛流淌的胭脂一般。
现在正是喝酒的时候。
宇文不弃背负双手,眯着那一双细长而妖孽的桃花眼,徒步横穿过长街,径直走向沉香酒馆。
看起来,他的心情似乎还不错。
宇文不弃极致潇洒地进了沉香酒馆,四处瞟了一眼,拣了副较为清净的座位,就一屁股坐下了。
沉香酒馆饭菜可口,酒味醇美不掺水,物美且价廉,固然是招徕顾客,生意红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儿的老板娘,是个标致的美少妇,卧龙镇出了名的大美人。
她的芳名唤作俪娘。
平日里,娥眉淡扫,粉黛薄匀,燕尾发髻上横插一支木钗罢了。
她有一双纤秀而白皙的手,指甲上染着些许鲜艳的凤仙花汁,更添色彩;
她有一张玲珑而丰满的嘴,宛如一枚熟透了的水蜜桃,无论谁见了,都会忍不住想咬一口的。
俪娘的身材曲线尤其曼妙,被她那件轻纱般的石榴裙衬托得分外迷人。
这时。
俪娘莲步轻移,走到了宇文不弃的座位前,裣衽施了礼,对宇文不弃笑道:“今天还是老规矩么?”她的声音美妙动听,犹如出谷黄莺。
“嗯。老规矩。请快些上,我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啦。”
俪娘微笑,两颊绽出醉人酒窝儿,轻轻一挥手,立即就有个含胸驼背的老伙计去后厨吩咐上菜了。
很快,五斤烧刀子酒,一碟椒盐花生,一大盘醉转弯拼油爆虾是下酒的,一只砂锅狮子头是汤,都陆续端上了桌。
一袭长衫松散地垂落。宇文不弃果然是饿坏了,菜一上,便开始狼吞虎咽。
相对于其他食客,宇文不弃的吃相并不雅,可他自己却并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他身上那一袭已经旧得发黄的长衫松散地垂落一边,辩不清原始颜色,如他这人般懒洋洋的,随心所欲,无所谓。
宇文不弃七岁时,便成了孤儿,按照家传剑谱,从零基础开始自学剑术,无门无派,流浪天涯,如飞雨飘萍在险恶江湖中自由浮沉。向来是居无定所,风餐露宿,逢山便吃山,逢水便吃水了。
宇文不弃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同时,也并不讨厌现在这种活法的自己。
刚撕了半条鸡腿,他又斟满了摆在眼前的酒盏,三盅酒下肚,他只觉得腹中暖洋洋的。这沉香酒馆里的烧刀子果然名不虚传,酒一入喉,绝对有种热烘烘的灼烧感传入丹田。
他一仰脖子,又猛灌了两口酒。
渐渐的,醉意堆积在宇文不弃的双腮,晕成了酡红色。酒在盏中乱晃,陪在他身后站着的俪娘的影子,也跟着在酒里摇晃着。
他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美酒在嘴里,美人在身侧。
俪娘的脸上,依旧挂着魅惑般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变弯,弧度特别优美。
宇文不弃突然搁下了手里的酒盏。歪歪扭扭地勉强站了起来,咧开嘴对着俪娘那么一笑,酒气就全都喷到她的脸上。
俪娘捏了捏鼻子,娇啐一声“公子真讨厌。”
“俪娘。”宇文不弃眯着那双犹如雾气氤氲般迷离的眼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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