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程凡弹了数十年的吉他,年轻时为了炫技,苦练了好长时间的指法,虽然后来为了生活,指法回归到以简单为主,但苦练所得的指法并没有荒废。
这一世,之所以会对音乐感兴趣,也是因为见到邻居家的一把旧吉他,从此以后就跟吉他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弹就是十多年。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没办法评定谁的吉他弹的最好,但要比较指法的快慢和炫技的话,程凡敢保证没有多少人比得上自己,即使有,也不包括田圣杰在内。
“吉他?”田圣杰愣了愣。
程凡点头说道:“没错,我又不会吹箫,当然不能跟你比谁吹得更好了。”
不等田圣杰说道,田方圆就傲然说道:“论吹箫,你们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我。”
程凡看了他一眼,目光怪异,心想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吹箫的含意只有一种吗?这个世界的人那么单纯?
“吉他就吉他,怎么弹?弹什么曲?”田圣杰稍微犹豫了片刻,说道。
虽然对外总说懂得十几种乐器,但并不是每一种乐器他都能玩得很专业。造诣最高的应该是钢琴,其次是大小提琴,接下来才是吉他。
不过他看过程凡在台上边弹边唱的视频,觉得指法一般,他自己也能弹得出来,觉得就算赢不了程凡,也不至于会输。何况之前为了弹好一首歌,他还专门练过指法的速度。
比试之前就立在不败之地,没有理由不比。
“规则很简单公平,我们各自选一曲来弹,谁弹不了对方的曲,或者指法弹得不如对方就算输,你觉得怎么样?”程凡想了想说道。
田圣杰思考了片刻,觉得只要有曲的话,自己就能弹得出来,于是点头答应:“没问题,在场所有前辈给我们当评委,不管谁输谁赢,都要通过官方渠道向外公布比试的结果。”
这次比试如果赢了程凡,唐林明这些老家伙在评定最佳新人歌手奖的时候,就会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
另外,将结果广而告之也能炒做一番,让名气更大,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他最喜欢干了。
“你先来还是我先来?”程凡问道。
“我先来。”田圣杰拿起吉他,来到大厅的中央,脑子搜索了一番,找到了一首比较难弹的曲子,开始弹了起来。
他弹吉他的水平还算可以,选了一首快歌,需要快速切换和弦,且其中有几个和弦很难掌控,稍有把握不好就会弹错。
“田圣杰这小子虽然很张狂,不过还是有点水平的,这首歌能现场弹出来,应该是下过苦工练习的。”顾庭坤点了点头,称赞说道。
唐林明的脸色有点不太好看,询问道:“这么说来,程凡有可能会输了?”
他喜欢程凡这样的年轻人,谦逊,懂得尊老,关键还是个有真材实料的人,跟人相处时平易近人,并没有恃才傲物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田圣杰则刚好相反,仗着有一个在乐坛上有资历的老子,加上本身也算有点才艺,就目空一切,不仅看不上众多同龄人,对很多老前辈也都看不起。
唐林明特别不喜欢这种年轻人,要是让他去担任最佳新人歌手奖的话,打死他也不会给田圣杰投票。
为了两个月之后的最佳新人歌手奖,田方圆已经找过他好多次了,本来看在朋友的份上,虽然不算很熟,但毕竟相识了数十年,到时候可以给田圣杰一票,现在看来给程凡好像更适合一点。
哪怕这次比试程凡输了,他也觉得程凡不管是在人品上还是才艺上,都比田圣杰要好。
顾庭坤摇摇头说道:“程凡输的机率比较大,甚至可以说几乎赢不了,田圣杰的指法特意练过的,我都未必能弹得比他好。”
听顾庭坤这么说,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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