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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写血书立毒誓

    丹桂虽然是树,不过智商可不低,毕竟已经完全灵识觉醒,李老板这点小把戏可忽悠不了它。

    “呵呵!回答得这么干脆,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忽悠我。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不然我是不会释放人质的。”

    见李老板回答得这么干脆,而且眼神一直在闪躲,分明是在撒谎忽悠自己,所以丹桂决定让李老板立下字据,以此证明自己“植树造林”的决心,至少是书面上应该如此。

    却说丹桂已经灵识觉醒,学习人类知识相当快,对人类的了解也日趋深入。所以知道人类做事一般都得有一个书面承诺,遂赶一下潮流,勒令李老板赶紧写下一份书面承诺。

    当然,丹桂知道一纸空文并不起什么作用,对方要反悔随时可以撕毁协约,不过程序毕竟要走的。

    丹桂要这一纸承诺也并非赶什么潮流,它自然有妙用,他日李老板反悔撕约也自有办法对付他。

    “立字为据?有没有搞错!我既没带纸,也没带笔,怎么立字据啊?”

    李老板惊讶万分,没想到这“树精”不仅猜到了自己空口说白话日后反悔的伎俩,而且还知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句俗语。

    不过今日他是有备而来,带了很多装备,但是就是没有带纸笔这种以为派不是用场的东西,所以只得以此为借口拒绝立下所谓的字据了。

    “少啰嗦,没有笔和纸,那简单,把你的白衬衫撕一块下来,咬破手指就可以写了,这样显得更庄重,更真实有效。别再试图以晕血或者不会写字这样低级的借口忽悠我,否则的话老夫现在就办了你们。”

    丹桂不耐烦了,不想再听李老板的借口,于是逼迫他撕下衣服咬破手指写血书。

    丹桂知道,人类有撕衣服写血书的优良传统,虽然那种传统与眼下这种情况大相径庭,不过丹桂可管不了那么多,所以强迫他立马血书,至少这样更加庄重,而且更真实有效,还能显示出李老板“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决心。

    “啊!额……好好好,我写,我写,行了吧!”

    当李老板听到“写血书”三个字时差点惊掉下巴,而且还要撕自己的衣服,咬破自己的手指,惊讶之余还差点气到吐血。

    别说自己的名牌衬衫价值不菲(白色衬衫容易写字,黑色的西装外套不考虑,而且价值不菲划不来),单是要自己这种咬破手指写血书的行为就已经严重践踏了男人的尊严,而且还是一个成功男人的尊严。不过面对死亡威胁,男人的尊严又值几个钱,所以李老板只得咬着牙忍痛答应。

    “李董,用我的血,撕我的衣服吧!”

    此刻,一直愣在一旁插不上话的周忠伟虽然对“树妖”的强迫行为非常不满,不过这也是他表忠心的一个好机会。

    于是他立马跳出来,大义凛然地看着李老板,当即表达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耿耿忠心,随即呼啦一下子扯下自己的半截衣袖,闭着眼用牙尖利索地咬破自己的食指。

    食指既破,鲜红的血珠立马渗透了出来,虽然很疼,不过周忠伟忍痛不发,装作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对于周忠伟越俎代庖,替他的老板“遭罪”这一举动,丹桂并没有阻止,因为对于它来说用谁的血写的都一样,反正都是人类的血。

    李老板看到这一幕也感动了,感慨自己对周忠伟这么多年的信任与栽培总算没有白费,如果能活着回去一定会给他升职加薪——这正是周忠伟想要的。

    ——也许你可以把周忠伟的行为看作是真的忠心耿耿,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投机方式,以几滴血和一片衣袖换取更大的利益。

    既然周忠伟都已经扯下衣袖,咬破手指,李老板就不劳自己动手了,他现在只是个打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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