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卷十八 汉纪十(3)(第1/2页)  白话第一编年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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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皇上曾经置酒于窦太主家。太主引见所幸卖珠儿董偃。皇上赐给他衣冠,尊而不名,称为主人公。使他侍饮。于是董君贵宠,天下人莫不闻。常从皇上游戏北宫,在平乐观驰逐。为鸡巈狗马之会。皇上大为欢乐。

    皇上曾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董君入内。当时中郎将东方朔持戟侍卫殿下,放下手中长戟前去对皇上说:”董君有当斩的三条死罪,怎么能让他入宫?“

    皇上说:”你指的是什么?“

    东方朔说:”董偃以人臣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罪状。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这是第二条罪状,陛下富于春秋,方积思于六经,董偃不遵经劝学,反而教以靡丽奢侈之事,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这乃是国家的大贼,这是他的第三条罪状。“

    皇上默然不应,良久说:”我已经设下了饮具,就这一次,以后改正就是。“

    东方朔说:”宣室,是先帝处理政务的地方。非法度之政不得入内。自古*之渐,最终都会演变为篡。因此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庆父死而鲁国全。“

    皇上说:”你说的很对。“下诏重于北宫置酒。引董君从东司马门入宫。赐东方朔黄金三十斤。董君之宠由是日衰。后公主的贵臣多有逾礼节的事。

    皇上以张汤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束守职之吏,作见知之法,使官吏转相监督,用法益加严苛,自此时起。

    八月,有螟灾。是岁征召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令各郡县提供食资,赴京对策。

    淄川人公孙弘对策说:“臣听说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劝善。不重刑罚而民不犯,这是因为天子以身作则取信于民,所以人民才安居乐业。到了未世就不同了,虽然贵爵重赏而民不劝,深刑重罚而奸盗不止,这是因为其上不正遇民不信的缘故。厚赏重刑,不可以劝善而禁非,只有守信才能够做到。因此因能任官,就可以做到官有分职。去无用之言,则事情得办。不做无用之器,则可以省赋敛。不夺民时不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进退有序。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以上八条,是为治的根本,白姓有业则无纷争,理得则无怨恨之心。有礼则无暴力之事,敬爱他们他们也会爱敬君上。这可是有天下之君首先要明白的要务。礼义,是为民众所敬服的。赏罚顺礼义而行,则民不犯禁。臣听说,气同则从,声比则应。如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相应。故阴阳和,则风雨有时,甘露普降,五谷丰登,六畜繁盛。嘉禾兴,瑞草生,泽不枯,这是和的极致。”

    当时参与对策者有百余人,太常奏公孙弘策第居下。策上奏后,天子撰公孙弘策对为第一。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

    齐人辕固,年九十余,亦以贤良在征之列。公孙弘侧目而事辕固,辕固说:“应该以正学进言,不要学那些阿世的巧言。”

    诸儒都疾毁辕固,辕固遂以年老罢归。当时,巴蜀四郡,凿山通西南夷。千余里转戍相饷,数岁道路不通。士卒因为暑湿而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次造反,发兵攻击,费以巨万计而无功。皇上引为心腹大患。下诏公孙弘前去视察,公孙弘还都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皇上不听。

    公孙弘每朝会,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廷争。于是皇上见他言行慎厚,辩论有余,熟悉文法吏事。并以儒术相佐大为欣赏,一岁中连迁至左内史。公孙弘奏事,有不可的地方,不肯当庭争辩,常与汲黯一道找方便的机会,由汲黯提起,公孙弘随后一道把问题摆出来,同皇上商谈。天子常常为之心服,所说的无有不听。因此日益亲贵。公孙弘曾经与公卿约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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