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正是:女人会关心失败者,但只愿和胜利者上床。千万别把女人的关心当做爱情,我不会把可怜当做是爱的。老实说,那时我才十岁出头,又怎么可能懂得什么是爱?
半夜,躺在床上。我那涂着伤药的左眼凉凉的,看着坏掉的巨龙雕刻,我一阵心酸。巨龙左眸处的火红玻璃眼珠遗失不见了,龙尾巴也断了。雕像体表的漆刮花了好多,如同密集的伤疤。我不禁感到,巨龙的伤,就痛在我的身上。月光从窗外透射进来,照耀着伤痕累累的巨龙雕刻。不知为何,它显得更狰狞、更凶煞,犹如澎湃着愤怒的力量。
当晚,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们都长大了。孩霸身穿金光闪耀的骑士铠甲,把我的女友艾娜抢到了他的城堡里,强迫她做他的新娘。我在血泪混杂的泥泞中将灵魂卖给恶魔,变身为恶龙,用憎恨的烈焰焚烧城堡,将孩霸撕成碎片,却也错手杀了艾娜。
我猛然醒觉,人类和野狼实则并无区别,和荒野里的其它生物也并无不同。人类是栖息在城市里的野兽,同样遵循自然界的残酷法则生存——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虽然有所谓的正义、道德与公理,但这些规范也只是在事前起到威慑作用,事后产生惩罚效果。等律法有用时,罪恶往往已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而规范与律法之所以能够生效,无非也是依托于力量。若没有力量作为保障,这些条文又有何用呢?
显然,要使自己不受侵害,不能寄希望于外部力量的干预,要靠自己——自己一定要变强!拥有足以自保的力量!从那时起,我信奉荒原里自由纵横的狼,不愿去做圈养在栅栏中的狗。
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孩霸这次能够夺走我的巨龙雕刻。等我长大后,那些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人又会夺走我的什么呢?我的快乐?我的幸福?我的生命?还是我的挚爱?心念至此,我就打定主意,要去获得强大的力量。
可是,我身体那么瘦、那么小、那么弱,要如何才可能变强,打赢比我高、比我大、比我强壮的对手?若说魔法,则必须通过魔法学院严格的入学考试,要有较高的法术天赋。我对此并无信心,何况我以十几岁的年龄去学魔法,已算是颇晚了。而由于先天身体素质的限制,我也必然练不出强健壮硕的体魄。有什么方法能够“以小搏大”?我并不将之称为“以弱胜强”,因为能战胜“强”的话,还会是“弱”吗?
数月以后,那孩霸已把锡铁骑士也玩了个缺胳膊少腿,又去糟蹋艾娜的玩偶公主娃娃,早把巨龙雕像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但我对如何“以小搏大”这个问题一直念念不忘。如今想来,那时的坚持,是由于一种强烈得近乎执着的忧患意识始终萦绕在我心头的缘故。
某一天,令我梦寐以求的答案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展示了以小搏大的方法。为我揭开谜底的,却是个陌生人,肯定不是小镇的居民。
时已入秋,那人却穿着一件旧得已经褪了色的单衣,裤脚、袖边乃至领口都因磨损而变得毛糙不堪。一条宽宽的漆黑缎带扎在他腰际。
此人看上去就像个邋遢的流浪汉,个子不高,身材削瘦。他的下巴很尖、脸型狭窄,颧骨突出,薄嘴唇使人对他产生冷酷刻薄的印象,那双眼睛则内敛着寒星般的神采。他就好似荒野中一匹精悍、危险、孤单的独狼,沉默之余却随时准备着对猎物发起攻击。
那显然是个不好惹的人物,可是有的人偏偏就是要去惹一惹。两个摔跤手般的壮汉忽然拦住了那人的去路,只见他俩高大结实,全身肌肉好似厚重的铠甲,充满了力量感。
其中一个壮汉动手揪起那陌生流浪汉的衣领,凶巴巴地嘎声道,“你还想走?没那么容易?”
那独孤之狼一样的人注视着壮汉,瞪人的眼神比说话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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