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口气!”不知是哪位矿领导说了一句。听那语气,绝不是讥讽,而是赞赏。
全额货款赔偿就等于是免费送给我们这套设备。以后十年免费提供易损易耗的零部件,虽然以后谈判时外商会给定一个范围,但仍然是一笔很大的钱。
郑斌继续说:“我们现在还要做一件重要的事,要把这个装置拍摄下来,以作为向外商索赔的司法证据。”
“可以,我们可以请省高院的司法鉴定中心来拍摄。”陈正说,”郑斌,这个索赔有多大的把握?”
“陈矿长,我们可以先把拍摄的证据寄给外商,并通知他们,我们准备司法起诉。外商一定会前来谈判。
当然,他们不来也不要紧,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当我们向法院起诉时,我们还会做两件事,
我们会将这个恶劣的事件知会国家外经贸部,协调外经贸部将该外商企业列入我国外经贸部外商进口企业黑名单。
一旦列入外经贸部黑名单,,这家企业在国内的业务就没法做了;而且还会引起连锁反应,正在谈的合同或者刚刚谈好的合同,都会引起变数。
我们还会将拍摄的证据交给外国的报纸c电视台等有影响的媒体,包括他们本国的媒体。他们能不害怕?
这一次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恶意所为,他们根本不敢公开。“
大里山铁矿召开党委扩大会,讨论向外商索赔事宜。与会领导一致同意向外商提起索赔。
会议责成矿财务处会同四号井测算第一部分的赔偿金。对于第二部分的赔偿
金,会议一致同意郑斌提出的赔偿要求。
很快,财务处和四号井测算出第一部分的赔偿金额。
大里山铁矿就对外商提起索赔以及赔偿金额事宜,形成正式报告,上报国家冶金部,并送呈雪松省冶金厅及雪松省政府。
省冶金厅会同大里山铁矿会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外经贸厅。冶金部也向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并会商国家外经贸部。
这是长国人志气的事,各方面都相当支持,对外商表现出强硬的团结姿态。
现在的人们,很难理解80年代的那些事。
现在,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索赔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对外商的索赔,弄得不好,就会上升到政治层面。所以,一家企业的索赔,冶金部还要专门跟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
外商随即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谈判团,有很多高级律师。
郑斌则作为大里山铁矿谈判团团长陈正先生的特别助理,全程参加了谈判。
外商聘请的那些律师也不枉“高级”的名号。他们一上来,就否认那个装置的存在。
在他们洋洋洒洒的法律语言中,暗示那个装置是我们对他们的栽赃诬陷,指责那个装置根本就是大里山铁矿装上去的,是有意要讹他们的钱。
那几位律师都是香港的,很有气势。他们的讲话中有一连串高深的法律词汇,还不时在话语中夹杂着英语;有时语速快了,就变成完全的广东话,没人听得懂。
大理山谈判团也有两位律师,是省高院特意推荐的两位资深律师,但显然他们与外商打交道的经验并不多。
面对那几位香港律师咄咄逼人的气势,他们不知不觉就矮了一截,好像不是理直气壮地据理力争,而是理亏似的不停地解释和辩解。
郑斌知道,如果任由这个状态继续下去,那这个谈判就中了他们的招儿。他必须要把这个谈判拉到我们的轨道上来。
他决定发言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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