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9章 大爱小爱(第1/3页)  千寻之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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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一万八千天的末尾,我与绿芸去酷寒之地看雪。我发现,那里的企鹅同样忠贞无比!它们和水獭一样,有在水底捡漂亮小石头的习惯,成年后用最拿得出手的那一颗,向挚爱的另一半求婚。

    沉浸在一万八千天的幸福、羞愧和感动中,我与绿芸牵着手在恩爱的企鹅群里赏雪,温柔笑道:“什么墟神、墟魔!我已不稀罕做!天下,与我何干?我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绿芸抬眉看了我,抿唇含羞,幸福地依偎在我怀里,如同四周恩爱企鹅夫妻一样。此时,我才企及禽兽!

    不过,恩爱到老,对墟神和墟魔而言,是件挺奢侈的事!因为,我们永远不会老!只能羡慕凡人。

    有凡人说:“众神羡慕我们,因为我们有一天会死,每一刻都可能是生命的最后一刻,所以,一切都因为我们生命有尽头,而显得美好!这是你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刻,因为这一刻即将稍纵即逝。”

    我以为,这位凡人,比所有的神,比所有凡人,更有觉悟!只有堪堪企及禽兽者,才能有此觉悟!

    骂一个人为“禽兽”,这无疑是最大的荒谬!是对禽兽最大的亵渎!人需知自己远远地禽兽不如!

    我曾想知天下有多大,作为墟神,我只能探索百万里,再向外就是无法逾越的宇宙界膜,外面漆黑一片,没有一颗星辰,我想,宇宙就只有这么大,直径百万里,而我与绿芸,就是此间的主宰。

    既然,墟魔绿芸统率的黑暗势力不作恶,我这墟神统领的绯雪城众神,理应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但离开那酷寒之地,甫一踏足人间最边缘的小镇,我立时恼怒,斥责了绿芸没有好好地约束麾下!

    这人间普通的小镇,被魔军祸害后的惨烈情景,无法用“哀鸿遍野”、”尸山血海”来简单形容。

    我与绿芸退隐江湖,在陨落山脉的谷底,幸福地做凡人夫妻已有一万八千天,从没有踏足人世间。

    我所不知的是,人世间已几度沧海桑田,群龙无首的神界与魔界,分别以绯雪城与绿芸宫为大本营,已经开战了无数次,在刚开始尚还克制,后来日益交恶,打得焦头烂额,魔军更是无所顾忌!

    为了壮大己方,魔神们频繁地声东击西,调虎离山引开神军主力,施展梦魇之城这道歹毒的魂术,笼罩人世间的城池,让凡人们陷入梦魇,引其滋生心魔,被心魔控制互相残杀,以加速凡人的死亡。只为让魔军更快地获得更多的魂力、血力、生命力!这是魔军的强项,他们的吸摄力极强。

    获得更多的魂力,便可将魂术梦魇之城施展得更强大,也有利于与魂力并肩晋级的法力快速晋级。

    而获得更多的血力、生命力,便不容易被杀死!血力、生命力的数值达到极致,便极其难以杀死。

    普通的神、魔,受伤失血过多会死,受了致命伤也会很快死,在这一点上和凡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倘若汲取了极多血力,连昂贵的生血丹都省下了,绝不至于因失血过多而死。需知,炼制生血丹极为繁琐,主丹材血莲与生血草,甚至连辅草都极难寻找。直接吸噬凡人的血力,是最容易的。

    生命力这东西,更加宝贵!因为被引发了心魔,互相残杀死去的凡人,剩下的阳寿即生命力还有很多,群魔便可以吸噬,多到一定程度,可以像猫有九条命一样,而且,这远远不是最高的境界。

    群魔吸噬的生命力足够多的话,很容易修成极可怖的不死身,再与神界厮杀,必将立于不败之地!

    不善此道的众神,坚持不了太久,必然落败被全歼!届时,永夜降临,群魔乱舞,这天下,将是群魔所统治的黑暗的天下!凡人将很难活到四十岁,因为,魔会及时地收割魂力、血力、生命力!

    凡人们在魔的统治下活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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