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3章 当年(第1/3页)  邪王追妻:盛宠废材七小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她想告诉少年,她的家在北冥清水溪,但她似乎已经回不去了。她听说内陆的人都很害怕海对岸的兽族,所以她不敢说。因为好不容易才遇见一个看起来比较好的人,她不想把他吓跑了。

    少年的眼睛里,闪烁的不知道是同情,还是同病相怜。他看了眼怜歌的双脚,以及被刮花的脸。终是没舍得丢下她自生自灭,带着她一起上了山。

    他翻出爹娘留下的旧衣服,稍加修改剪短,然后就丢给怜歌,说:“这是给你的,只有两套,别弄破了!”

    这是怜歌第一次收到来自陌生人的礼物,她很高兴。

    这一高兴,就让她把长老的警告丢到脑后。

    少年教导怜歌读书识字,带她识遍各种药草,告诉她药能治人,亦能害人。

    怜歌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莫云卿。

    这是少年的名字,也是她写得最好的三个字。

    她望着纸上的名字,脑中想起少年的青秀俊容,只觉得心里甜滋滋的。

    时光一晃,三年过去了。

    少年已经长成风度翩翩的俊秀青年,而怜歌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她成为莫云卿的徒弟,师徒两人每天一起上山采药,一起将这些药草研磨成丹药。

    渐渐地,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莫云卿的名字被人所熟知,在江湖中打响了名气。然而他什么都没做,只是救了几个挺有名气的人。

    名声虽然大了,但莫云卿还是过着和以往一样的日子。有一次他扔出十个铜板给怜歌,让她自己去买些爱吃的零食。

    结果她竟买回来一篮子鲜花。

    怜歌捧着鲜花,眼巴巴地望着莫云卿,说:“师父,今天是你生辰,这是我送给你的贺礼。”

    莫云卿冷眼相看:“你要买贺礼,就不能买些实用的东西吗?这鲜花既不能吃,也不能用,浪费钱!”

    挨训的怜歌满心委屈:“可是鲜花能让师父看着高兴啊。”

    莫云卿忽然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他年少父母双亡,家中独独剩下他一个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被人关心过了。

    莫云卿接过装满鲜花的竹篮,冷着脸说道:“以后不准再浪费钱!”

    见他收下礼物,怜歌立刻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嗯!”

    回到山上,莫云卿将鲜花插入白瓷瓶中。

    素雅的白瓷瓶,在鲜花的映衬下,折射出鲜活的色彩,让人一看就觉得满心欢喜。

    每天莫云卿都会给花浇水,但没过多久,花儿们还是枯萎凋谢了。

    莫云卿将它们扔掉,白瓷瓶又变得空落落的。

    上山采药时,怜歌背着竹篓到处疯跑,四处收集种子。

    回去时,被莫云卿训得垂头丧气,回到家中还被罚抄《藏本草》十遍。

    抄得她一整宿都没睡,两条胳膊差点废掉。

    怜歌将收集得来的种子撒入土中,每日浇花施肥,春去秋来,来年的春日,山上开满了鲜花。

    莫云卿走出房门,看到怜歌正站在万花丛中,冲他挥手欢笑:“师父,这些花都是我送给你的,没有花一文钱哦!”

    阳光正好,清风微醺,她笑得明媚灿烂,竟比一整片的花海还要耀眼。

    莫云卿心软得一塌糊涂。口中却道:“闲得没事干,就爱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要是你用把这心思花上学医上,只怕早就能出师了!”

    怜歌嘿嘿一笑,心中却想,她才不要出师,更不要离开师父!

    最好能一辈子都跟在师父身后,做他的徒弟,永远不分开。

    莫云卿房中的白瓷瓶里,重新插上鲜花,每天的花儿颜色都不一样,每天的空气中,都弥漫着清甜的花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