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的,都太多太浓。
终于,她在他深邃炙热的眼神中,是他的了。完完全全属于他。只属于他。
(……)
冷玥其实并不确切的清楚刚才所有的一切到底都是怎样进行的,那个长如世纪的吻,后面那些引领灵魂的爱意。
最迷乱的时候,她曾听他在她耳边魔咒一般沙哑的告白:“宝宝,我的小兔子,我爱你啊。”
她也爱他,胜愈生命。
缠绵,已不足以说明。
夜更深了,两个人却一点也不想睡,最后,少年深深地望着冷玥的眼睛,带着一股子沙哑而又慵懒的声调说道:
“宝宝,你给我清唱一首情歌吧。你的嗓音是最美的,将来,你要去唱给全世界听,趁现在,你还是我的独家专属,赶紧唱一首情歌来听听。”
她喜欢听他叫自己宝宝,仿佛宝贝到极致。
她也喜欢听他叫她小兔子,仿佛她是最呆萌可爱的小姑娘。
他叫她的名字,就如同在吟唱一首情诗。
冷玥紧紧地依偎在少年的怀抱里,两个人透过对方赤着的肌肤,感受着相拥时噗通噗通哄隆隆的心跳声。
唱情歌啊?
少女揉揉眼睛:“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没被接回冷家之前的那些年,我的童年时光就一直跟妈妈一起生活在乡村山野间,那里的民风很淳朴,村里的恋人们如果互相爱慕,会对着大山唱山歌呢,那不含任何杂质的歌声,飘荡在山野间,比任何礼物都动人。”
少年听了,来了兴趣,盯着怀里的少女,眼睛幽幽的亮亮的:“那你就给我唱一首山野间恋人对唱的情歌好了。”
少女捂脸:“不行,明明就是双方对唱的,我一个人唱,唱不出来。唔,你想听的话,改天自己先学,以后我们对唱啊。”
她邀他,未来,一起对唱最质朴的山野情歌。
只要一听到以后的打算,就像两个人已经在一起许久许久了,让人安心,仿佛一定会步入婚礼殿堂。
这样美好的期许,让气氛变得有那么一丝微妙。
“看来我要提前攒更多的钱了,随时准备给媳妇儿买钻戒啊。”
少年直视着她,目光深深,像是自带力量的光和热,对未来无比向往。
室外寒冬料峭,室内,没有风。
心与心之间的燥热感,挥之不去。
(……)
第二天,清晨。
少年侧眸看了早就醒过来好一会儿,被他强制搂在怀里陪睡当抱枕的少女,日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少女的肌肤十分白皙清透,疲累了一晚上,精神居然难得的不错,对着他笑着,眉眼弯弯,梨涡浅浅。
“虽然是周末,但也不能这么偷懒啊,该起床啦。”她在他怀里小声催促道。
好吧,是该起床了。
醉卧温柔乡最要命,他连每天坚持的晨练都能省了,只为了搂着她多温存一会儿。
也就是在那一天,少年才真正明白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确切含义,并深以为然。
他总算放过想要爬起来的少女,她去刷牙洗脸,他去隔壁浴室洗澡。
两人像小夫妻一样收拾整齐,彼此一身清爽。
少女递给少年一大杯水:“你不爱吃甜的水果,那要多喝水才行啊。”
冷澈接过,三两下咕噜咕噜喝完,就见少女咔嚓咔嚓在咬着甜甜的新鲜水果,他刚喝完水,忽然就又有些口渴,心想,如果要他吃少女手上咬了一半的水果,他倒是愿意的。
少女的脸在晨光的照耀中,充满生机,红扑扑的,看样子强制让她赖床,多睡一会儿,她休息得不错。
冷澈时常想,如果生活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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