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58章 连连“受挫”(第2/3页)  首辅家的长孙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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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辩了,这位费小郎因疑胞妹是被人毒杀,向县衙举告请求察断胞妹一桩命案,先被卜县丞拒绝,所以才击登闻鼓再请县公主持公道,符合状诉规程,县公却说什么?鸡毛蒜皮之事?事涉一条性命怎可如此推搪?这话若真是县公口诉,便为枉法赎职!”

    “胡说八道,朝廷自来强调息讼,对民众争讼应抚以教诫,县公正是遵循朝廷法令,何来枉法赎职?”

    “何为争讼?是因些小利益诉诸公堂者方为争讼,然原告费小郎之胞妹却疑似被人毒害,系涉人命,这怎能以争讼二安概论?若桩桩命案,县衙皆以息讼为名而不受理,岂不是放纵凶徒逍遥法外,杀伤人命之事县公都敢懈怠,使受害者含冤难雪,使行凶者不受罪惩,越发的胆大妄为,试问如何保证治下一方民众安居乐业,如何维护君国朝纲律法威严?县公这还能不称为枉法赎职?”

    “好!”

    ——现场只有周王殿下胆敢为兰庭振臂助威。

    “原告费聪先是告其尊亲罪犯不孝,分明就是奸狡刁徒,他一口咬定其妹是被毒杀,却拿不出任何凭证,足证是贼心不死仍想诬谤尊亲,来人,还不将费聪押入狱中!”这主薄无法在言语上取胜,竟然恶向胆边生,铁了心的要釜底抽薪,先把费聪定罪:“你们两个虽有功名在身,可若是铁了心的要助纣为虐,便也是犯触国法,县公自然也能将你们两个定罪刑处!”

    “费小郎胞妹的死因认定为急腹症,乃是郎中胡某出具诊,然费小郎可以证明郎中胡某曾经就误诊过一例急腹症,此番亦有可能误诊!且据律条规程,县衙不能仅以郎中证断定死因,必须再遣仵作验证,这便是防范死者是被杀伤却误判死因,纵容行凶者逍遥法外,不知县公、县丞可敢出具仵作证?”兰庭据理力争:“费小郎虽然状告尊亲有违礼律,但已经身受刑杖之惩,而今只不过因为种种蹊跷诉求县衙察明胞妹死因,何罪之有?娄家四管事,你乃人证,未知在你看来,是否这位主薄强辞夺理意图枉法冤害无辜百姓?”

    四管事看了一眼兰庭,知道这位是暂且不想公开身份,她倒也愿意解围:“主薄若真要将费小郎治罪,我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我一介仆婢不够份量阻止主薄的不法之行,相信我家老爷也会出面与主薄理论。”

    主薄的脸色忽然就是一变。

    他倒不怕一介商贾,但在这个时候横生枝节

    ,恐怕会误了县公的大计。

    兰庭又道:“费小郎,看来今日唐县公是决意不受你这封诉状了,临安县衙这六扇门既然难进,咱们只好从长计议,你放心,既然我答应了你为令妹讨回公道,便不会知难而退,便是陪你前往京城去击皇城之外的登闻鼓,也必得将凶犯绳之以法,让其罪有应得。”

    竟先把费聪一拉,扬长而去。

    主薄冷笑一声:这话看似强硬,无非是给自己找台阶下罢了,当御状是这么好告的?生就是生,全然不懂得官场的规矩,也不想想而今是什么时候,几个亲王下地方监政,别说州官县令不愿治下闹出人命官司,一心要在江南四省干出政绩来作为竞储资本的周王殿下也根本不愿搭理这桩人命案,废尽心思就算告破,也不能挣得精明强干的称誉,反而会闹生治下不平的诽议来,简直就是吃力不讨好。

    这案子要是发生在别的地界,县公说不定还会煽风点火一把,给周王扯扯后腿,但却偏偏发生在临安……县公哪里会搭上自己的考评给周王使绊子?

    这两个秀才连这点显而易见的时势都看不透,哪里会是高门望族的子弟,要不是牵涉到娄家,今天非给他们厉害吃,跑得倒快,也罢了,而今还是息事宁人的好。

    在主薄已经看不见的距离,周王扯住了兰庭的衣袖:“就这样算了?”

    “我可没说作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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