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景云门百里余,有一处城镇。城内商户林立、各业俱全,倒也繁华富足。因属景云门霁风堂管辖,众人便顺口称之为霁风城,原先的名字倒被人忘了个干净。
在城西巷子里,住着个独身男子。先时,邻居们见他无父无母、缺亲少眷,多少帮衬他些,也寻思着给他寻个媳妇。但不想这家伙是个吊儿郎当的性子,三十好几,还游手好闲。宽裕时,只是吃酒赌钱。一时穷了,才去做些短工。众人见他这般不靠谱,哪里敢给他说亲。可要说他一无可取,他偏又有些好处:举止粗莽,眉目倒是清秀。谈吐轻浮,却也不乏机巧。况又随和乐天,见人皆和颜悦色,颇讨人喜欢。邻里之间,无论年纪大小,都爱直唤他的姓名——岑歌。
对于岑歌来说,能不能讨邻居喜欢不重要,能讨酒肆老板娘的喜欢才好。这个月赊的账太多,今被老板娘好一顿嗔骂。他仗着脸皮厚,纠缠了半晌,磨得老板娘无可奈何,塞了半坛子酒给他,踢他出了门。
半坛子酒自然是不经喝的,但有总比没有好。他携着酒爬上了一处屋顶,躺在一片树荫里。从这处屋顶上,能清楚地看到一户人家的庭院,院中花木遍植,如今开罢了紫薇,新绽了桂花。
可他来这儿,却不为赏花。
说来也是偶然,那一日,他本不过是想找个地方晒太阳。选中这个屋顶,也不过是因这儿偏僻幽静。待日薄西山,他正要离开,却见一女子走进了庭院里。远远望去,那女子的容貌也看不甚清,但她身姿袅娜、举动风流,想必是个美人。她走到花木前坐下,静静看着夕阳。那情那景,恰如上好的工笔画,笔触之间更带着些许哀怨惆怅,惹人心动。那之后,他时不时便会来看上一看。只要天晴,她必然在那时那刻出现,又在天黑时离开。久而久之,这便成了一种习惯,一个最令人不齿的消遣……
他慢慢呷着酒,等着那日落时分,却不知怎地睡着了。这一觉酣甜,若不是夜里的凉风,只怕就到早晨了。他打着哈欠起身,摩挲了一下被吹冷的臂膀,抬头看了看满天的星子。这会儿已过了三更,回家去再打个盹儿天就亮了。他掂掂手里的酒坛子,喝完那最后一点儿,又带着留恋之情看了那庭院一眼。
而这一眼,叫他蹙了眉。
这个时候,那庭院里却是繁忙,十几个家丁进进出出地搬运着什么。这般忙碌中,却不听一句言语,安静得诡异。
岑歌略倾了身,细细看了好一会儿。夜色之下,搬什么东西还是看不真切,但后来进来的那几个人,他却看了个清: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男子,地位似乎颇高,甫一进门就有家丁提灯迎了上去。男子的怀里抱着个姑娘,似是不省人事的样子。而那姑娘身上穿着的,是一袭大红嫁衣……
岑歌静静看着,抿唇一笑,起身回了家。
第二日,过了晌午,他照例跑去了酒肆,死缠烂打讨着了酒之后,也不走,倒声情并茂地在店里说起那庭院的事儿来。听得那院中女子美若天仙,周遭的酒客也大有兴致,给他递上了果子小食,指望他多说些细节。
终是老板娘听不下去了,上前拧了他一把,嗔道:“你这没脸没皮的,做出这等下流行径!被那主人家知道了,看不打断你的腿!”
岑歌呵呵一笑,揉着被拧疼的胳膊,道:“看看怎么了,这路上的姑娘我还看呢,也不见人家生气呀。”
老板娘被他气笑了,道:“有你这般,倒是正正经经找个媳妇儿去呀!”
岑歌拿了颗花生嚼进口中,笑道:“我也想啊。可我打定主意要娶个国色天香的,毕竟难找呀。”
一时间,酒肆里人都笑起来,讥他不自量力。老板娘知他又胡说八道,也懒得再理他,自去忙了。岑歌笑笑,随她走到柜台前,道:“说到娶媳妇,我昨夜倒看见些有趣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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