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5节 两省报销案(2)(第2/4页)  清山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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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尊彝、潘英章即其据;良品非无据而率奏也,人人所言即其据。以枢臣而大招物议,是谓负恩;闻人言而不以奏闻,是谓溺职,且御史例以风闻言事,使天变不言,人言亦不言,亦安用此尸素御史为耶?良品与景廉、王文韶素无往来,亦无嫌怨,使非因物议沸腾,何敢无端诬蔑?实见时事艰难,天象如此示变,人言如此确凿,故不能不据实以奏。”

    读到这里,只见有人奔了进来,手里高扬一张纸,大声说道:“上谕下来了!”

    此人是国子监的一个博士,姓刘,亦算是一条‘清流腿,,他排闼直入,径自去到#阝承修面前,将邸抄递了给他。

    “‘此案必须崔尊彝、潘英章到案,与周瑞清及户部承办司员,并书吏、号商等当面质对,庶案情虚实,不难立见。,”邓承修念到这里,以手加额闭着眼说了两个字:“痛快!”

    “这还不能算痛快,且不免遗憾。”张佩纶大声说道,“景、王二人,何可相提并论?”

    “公意云何?”盛昱问说。

    “景秋坪情有可原,王夔石万不可再容。”

    这两句话,出于清流之口,特别是堋于张佩纶之口,差不多就算定评,也注定了他们的官运。邓修瞿然而起,带些歉意地说:“我又要出手了。”

    于是就在松筠庵中,专有陈设笔砚,供清流草谏章搏击的余屋,邓承修文不加点地拟好折底,邀了张佩纶和盛昱来商量。

    奏折的第一段是怀疑刑部未必能遵谕旨,彻底根究,因为象这样的暧昧营私之举,不是经手过付的人,不可能握有确实证据,即令有确实证据,亦非严刑逼供,不肯吐实。何况被参的王文韶,仍是户部的堂官,纵使刑部堂官公事公办,无所回护,而司官为了将来的祸福,可能不敢得罪王文韶潜通声气,预为消弭。再说,崔尊彝、潘英章虽奉严旨催传到案,但辗转费时,何弊不生?

    “入手便探骊得珠了!”张佩纶表示满意,关键就在‘被参之王文韶未解权柄,这一句上。换句话说如果要根究,非先叫王文韶交卸差事,消除刑部司官的顾虑不可。

    “你看第二段!”#阝承修矜持地微笑着,显见得第二段是他的得意之笔。

    看不到几行,张佩纶脱口赞了一声“好”,接着,摇头摆尾地念出声来,“臣窃谓进退大臣与胥吏有别,胥吏必赃证俱确始可按治,大臣当以素行而定其品评,朝廷即当以贤否而严其黜陟。”

    “这是有所本的。”#阝承修笑道,“记不记得曾侯论心罪的话?”

    这一说,张佩纶和盛昱都想起来了。上一年的临近年终的时候曾国藩以退为进,言语之中有要挟之语,事后皇帝降旨,让曾纪鸿进总署衙门当差;曾国藩感于圣德,更羞于一己之私,连夜进宫请罪,闹了个灰头土脸。#阝承修这句‘大臣当以素行定其品评,就是大约套用了曾国藩的原意。

    “话虽如此,涵义更深一层。”张佩纶说“我辈搏击当奉此为圭臬。”

    “此所以景秋坪可恕。再往下看吧!”

    提到景廉#阝承修说他‘素称谨饬,不应晚节而顿更。但此案事阅两年赃逾巨万,堂司书吏,尽饱贪囊,景廉总司会计,未能事先举发,纵非受贿,难免瞻徇,或者以其瞻徇,遂指为受贿,亦未可知。,

    “这又未免开脱太过了。”张佩纶这番话也算是诛心之论,指的是景廉当年在山东任巡抚的时候,泰安府下辖的莱芜、平阴两县所出的谋害御史崔荆南的大案,因为景廉处事糊涂,在案情大白天下之后,把他发到乌鲁木齐军前效力——这样的事情对旗人而言,不算是非常严重的过失,过了几年,有人在皇上面前说说他的好话,将他释放回京了

    “就这样吧!”盛昱为景廉乞情,“勿过伤孝子之心。”

    这是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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