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6 章(第3/4页)  犹太商人羊皮卷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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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克。但在出货的时候,日本人却装了10000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是犹太商人却拒绝收货。日本出口商无奈地表示,愿意超出合同的重量不收钱,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不同意,并要求赔偿,理由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

    最后几经谈判,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10多万美元,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这件事情传出后,各国的商人都开始“理解”犹太人的这一做法的用意。一位英国律师这样说:“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惯例来讲,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很重要的条件,英国法把他称为要件。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jiāo付的却是150克,虽然重量增加了50克,但是卖方没有按规定条件jiāo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人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

    “犹太商人购买这样规格的商品,是有着自己特定的商业目的的,包括消费者的爱好和习惯、市场供需情况、对付竞争对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装运的150克罐头不适应市场消费习惯,那犹太商人是不会接受的。最简单的就是如果这次150克的蘑菇罐头和100克的蘑菇罐头的价格一样,那么以后这位犹太商人的生意还怎么做?比如说,下次他继续按这个价格卖,但是重量又回到了以前的100克,消费者会怎么看待?”另一位熟悉市场的人士这样分析。

    而且很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在一些进口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进口申请许可证是100克的,而实际是150克,那很容易遭到有关部门的质疑,被怀疑为有意逃避进口管理和关税,以少报多,是要受到罚款的处罚或者被追究责任的。

    犹太人听了哈哈大笑:“我们可没有考虑这么多呀。”

    于是他们完全懵了:怎么回事,不是这个原因还是什么原因呢?

    还是一位犹太商人告诉了他们答案,原来犹太人特别重视合同,一旦建立这种契约关系,就必须遵守。在他们的传统里,他们和上帝是有契约的,人之所以存在是与神签订了和约所致。犹太人被称为“契约之民”,他们把和约引入了生意,并且认为和约是生意的精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若无缘无故毁约,就是对神的亵渎,轻慢和不尊敬神的人必遭到神的惩罚。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一切买卖都笃信合同,而他们自己也从来不敢毁约。谁不履行契约,就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是绝对不会容许这样的人存在的,他们一定会严格追查到底,不留任何情面。所以,日本人虽然多给了,但是仍然违背了合同,当然应该赔偿了。

    犹太人一旦与你谈判成功,达成一致的意见,不管是口头的协议,还是文字的协议,他们都认为这是对神签订的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不论发生多大的困难,他们也不毁约,同样,也不管任何的借口和理由都必须严格的遵守。

    谈判中,双方都要心向神明,诚意地表达他们的诺言,语意表达准确无误,不许有任何模棱两可的东西混匿其中。此后,双方必须严格地遵照执行,与神签订的合约决不可以不履行。

    第三部分 缔约立富诚实的支柱(1)

    “鱼离开水就会死亡,人没有礼仪便无法生存,而不讲诚信则会受炼狱的惩罚。”

    《羊皮卷》

    《羊皮卷》中这样告诫人们:一个人死后进入天国前,上帝会先问:你生前做买卖时是否诚实无欺?如果欺诈,将被打入地狱。

    尽管各民族皆有“经商应童叟无欺”的说法,但只有犹太民族是最严格执行这种正直jiāo易的民族。《羊皮卷》记载了许多关于诚实经商的实例,培养了犹太人诚实的商业原则。“惟有诚实正直的经商之道才是生存处世的最高法则”,这是犹太人从违反与上帝的契约而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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