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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诉下。

    曾也迷失灯红酒绿,转身又跌入文字的迷宫。

    是夜,陌生老友来访。谈笑间,一语惊醒迷惘人。

    折扇轻摇间,忆起初心。

    听晚风抚琴一曲,看星河流转婆娑起舞。

    曾自诩庸人散仙。

    也曾独步世间,一人笑看尘世万千。

    原来,散人为我!

    房间里没有开灯,一片黑暗中,唯一的亮光只有我手中燃烧着的香烟。

    扭头,我看见了对面房中的灯火斑斓。一家人其乐融融,孩子们看着电视,大人们把酒言欢。

    为什么不开灯呢?我自问着。也许是我喜欢黑暗,也许。又自答着。

    这没有任何意义,人呐,总是喜欢虚度光阴。

    忽的,我能感觉到床上短时间的微微震动,随之,一束光亮打破黑暗,照在我脸上。

    拿起手机——是两条消息。

    一条是我的作家助手发来的作家日报:打赏次数:0;月票:0;推荐票:0;收藏:0。

    很失望,我苦笑一下。这是我的玄幻的数据。但这已经很不错啦!前段时间还少了两个收藏。虽然说,我现在还是上不了台面,但我却并不想放弃,因为我曾对一个好友说过“哪怕只有你一人支持着我,我就不会停下”,这句话可是必须实现的诺言。

    因为,那也是我的梦想。

    但这两天,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人的惰性,我一点儿也写不出来。

    吸了一口烟,心情并没有舒畅多少,反而是愈来愈烦闷,以及愁。

    一根香烟燃尽,口中的青烟缓缓呼出。抬手,烟头划破夜色,留下火红的弧线,接着,消散。落地的瞬间,溅起火星点点。一只脚踏了上去,狠狠呲了两下。最后一点火星,也熄灭了。

    另一条qq消息是一位“陌生的老朋友”发来的。他说:“!”

    这很有趣,符合他的风格。忽然间,我想到一件事,我和他,许久不曾相见了。引用朋友和其他一文中的一句话“虽然都是极熟的朋友,却是终年难得一见,偶尔电话里相遇,也无非是几句寻常话。”

    我和他是发小,也算不上什么终年难得一见,他家和我家相隔不过百米,见面的机会倒是挺多。只是我们缺少的是“时间”而不是“机会”。这个十七八岁的年龄中,所有人都在为了未来的未来而努力着,那还有时间去顾其他。

    “怎么了?”

    我询问。

    “大事!你就说在哪里碰头。”

    “最高机密。”

    末了,他又补了一句。真是有趣,这勾起我的好奇心了。我不禁思索起来,会是什么大事。为生活发点牢骚?那不可能,若非他所说的大事,是不会到一定要见面的地步。

    “我家。”

    简简单单,三言两语。我们连问候都没有,否则简直就像客套的社交。

    所以,我和他都喜欢着同一首歌陌生老朋友,这首歌来形容我们两,简直再合适不过。

    我记不起来以前和他玩耍过的、讨论过的时光。脑子里是空白的,但我还是坚定不移着,他是我最好的陌生老朋友。

    两年前,我曾在火柴盒写下这样一段话:记性太好,有时是一种负担。人生多少悲喜,都是在一念之间,不会忘掉过去,才不会迷失自己。无论你经历了什么,在经历着什么,你总该明白,人生的路总要走下去的。总是在失去了什么,才能学会珍惜什么;总是在碰了壁,才能学会改变什么,放弃什么。

    我想不起来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或者说怀揣着什么样的感情才写下来这段矛盾的话。开头说着记性太好是负担,后面又说着不会忘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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