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三家协议(第1/2页)  明朝大地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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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反是一件危险性极大的事,不管是杀官,还是落草为寇都与造反意义相近。

    眼下不是明朝后期,没有建奴和天灾。

    可以想象三叔的下场一定极为凄惨,所以他才会想办法让家中分家。

    恐怕三婶已经明白,且她正在收拾行李回娘家。

    名义上她的丈夫已经死了,两个兄弟也已经死了,但现实是,他们没死,但已经必死无疑。

    假如可以撑到十五年后,或许造反还有一线生机,但在眼下,这个张居正即将上台,且即将将大明拉入最后一轮中兴的年代,王方并不觉得有人可以造反成功。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

    身为一个生活在明朝的现代人,不能不知道张居正的名字,也不能不知道这个人有多大能力。

    “千古一相,明朝第一相。”

    这是后世人强加在张居正身上的美名,也是他能力的体现。

    王方不觉得自己比张居正聪明,也不觉得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比千古一相聪明。

    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为一个了解后世历史的现代人,他的本意是老老实实度过这段时间,但现在,因为三叔的拖累,他又不可能老实下去。

    身为一个标准的农民,何家三叔明显将事情想的过于简单。

    身处在这样一个宗族社会,且刑法上明确标明了株连的范畴,假如落草为寇这样的事,能被分家简单躲过的话,未免太过可笑一些。

    不可能被躲过的,也不可能不被发现。

    雁过留声,人过拔毛,只要造成因果,就会留下痕迹。

    更何况三叔的仇人主要以官吏为主,当他向官员们下手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已经等同于造反。

    杀官,造反,这是两个不同的词语。

    但每当有人造反的时候,却都会将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使用。

    原因在于,造反之前一定要杀官,杀官之后,基本都会造反。

    不管是放在那个朝代,杀官都是大罪,或许并没有直接造反那么严重,但也绝不会那么简单。

    而在眼下,三叔的仇人是县城的官吏,这也就意味着,将来官吏们报复的时候,绝不会简单放过。

    且身为官场众人,皮厚心黑是必备技能,到时候他们完全不会在乎你有没有分家,也不会在乎是不是你。

    莫须有就够了,从宋朝岳飞开始,这个词语被官场众人用的越来越熟练。

    而当三叔开始向官员们下手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罪名,也不需要原因,只要官员们产生怀疑,王方一家就必定遭殃。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起码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需要证据,也根本不需要确认,只需要怀疑,也就够了。

    更何况,下手的对象只是普通小民,而自己,还是身居高位的官员。

    一晚上的时间,想了很多,眼下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水搅浑。

    浑到所有人都看不清真相,浑到所有人都被怀疑,这样的情况下,才会避免报复,也不会使得家人遭殃。

    决定下来后,已经有了行动方案,正当王方打算前往山谷的时候,却看到家门口躺着一具硕大尸体。

    “不对,人还活着。”

    赶过去,发现是自家二伯,人已经昏迷过去,且浑身上下布满血迹。

    不用想就知道是谁下手,王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等到下午时分,四哥接到消息从县城回来。

    回来的第一件事是告诉王方:“我辞工了,两个月的月钱没给”

    何狗蛋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王方打断道:“这些都是小事,等着看好戏吧。”

    语气里包含着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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