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杀妻(第1/2页)  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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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作为控方律师处理过一桩公诉案,案情是这样的——某男,在与争吵过程中,将妻子从九楼窗口推下,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1357924?6810ggggggggggd

    辩方律师观点,被告人失手造成妻子死亡,属过失伤人致死,不应按凶杀案审判。

    检控方的证据显示,两人在争吵后,丈夫追打妻子,妻子一路躲闪至窗口,丈夫把妻子推下窗。

    庭审过程中,针对推妻子下楼这个情节,考虑到案发时间为一月,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我问被告周末家里有没有开取暖器,被告皱眉说忘了,从警方现场报告看,案发时间晚上九点,警察赶到现场,发现暖炉开着,为安全起见,离开现场时关闭了器暖气。

    我提醒被告,案发当时他们家里正开着取暖器,并且取暖器就在妻子被推下楼那间卧室里。

    有一个很明显的常识,开取暖器肯定关窗,也就是说,丈夫为推妻子下楼,特地打开了窗!这是蓄意谋杀,并非过失伤害。

    被告不认可,说自己和妻子就是吵架,被她气昏了,就是想打她两下,没想到一失手,她就掉了下去。

    案发现场窗户离地面90公分,死者身高158,不是强大外力,死者不可能掉下去。

    我就追问被告,你是用什么动作推妻子下楼的?一只手,还是两只手?!在不断还原的场景模拟追问中,辩方律师几次阻挠均被驳回,被告有些逻辑上出现了失误,于是强调自己和妻子感情非常好,吵架只是家庭琐事,没想到会失手。

    我开始传证人,进来的是一位气质非凡的大美女,被告看见证人,相当惊讶。证人是被告的第一任妻子,航空公司部门经理,两人曾有一年婚史,后因女方非,被告人长久难以释怀,两人离婚。离婚后,三年前被告终于找到一位“历史清白”的,也就是被害人再婚。

    罗女士作为被告的第一任妻子,证实了近半年来,前夫多次纠缠自己要求复合,说自己无法承受现任妻子的长得差,脾气、品行更差,甚至说过恨不能她死了,这些都有聊天记录。

    被告承认的确因孩子和前妻有,也说过类似的气话,只要是和现任妻子没有孩子,说复婚是想为了孩子有个完整家庭,并非真的要杀妻。

    我又要求传另一位证人,也是位女士,这位女士是浴室“服务员”,在被告第二段婚姻里,曾与被告多次发生关系,最近一次曾听被告说,回家叫他老婆离婚,女的死活不愿意。

    被告坚持这只是他的私生活,与婚姻无关,更不可能为一个小姐跟老婆离婚。

    但是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很差,根据调查,楼下邻居也常听见两人吵架,案发当晚,邻居正好在楼下经过,目睹了妻子坠楼,邻居被吓傻了,妻子坠楼后数分钟,被告才探出头来喊救人。

    被告说自己当时吓傻了,实际上,按照行为惯例,妻子掉下楼的瞬间,丈夫通常会即刻趴在窗口,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面对意外,赶紧追看,丈夫在妻子坠楼后数分钟,其实只做了一件事,拿着拖把擦脚印,以至于警察到现场,卧室门口到窗口只有丈夫的脚印,下意识的画蛇添足!

    庭审结果是谋杀成立,被告不服,上诉被驳回。

    梳理全部情节,凶犯第一次结婚,迎娶了美丽的航空女,婚后却对妻子不是无法释怀,生下孩子后,要求亲子鉴定,鉴了,孩子确实跟他有血缘关系,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久离婚。

    之后,男人抱着只娶的目标,经人介绍与第二任妻子再婚,第二任妻子虽然是,当形象、xg格均远不如前任,在生活中处处要强,俩人矛盾积深,男人开始,并打算与前任妻子复合,这些情况被被害人察觉,男人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两人经常吵架,动手,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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