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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惯爱打架斗狠地痞流氓在她心里就是强壮的代表。
她渐长大后,性子泼辣不少,加之又能赚钱了,才过上安稳的日子,对那些地痞混混的感觉这才淡了。然是如此,心底对地痞混混,还是存着一两分念想的。
此番穿越,体验过家的温情后,她便打定主意要过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小日子。
但过日子归过日子,偶尔追一下“星”也没什么紧要的吧……现在有现成的地痞在眼前,不看一眼似乎有些可惜……小娃舔舔唇,颇为犹豫地想着。
这种感觉,大抵就像你在年少时特别喜欢一个偶像,近乎痴迷;长大后经历的事、看的人多了,那种痴迷感就慢慢淡了。
然而有一天曾经喜欢的“偶像”再一次出现在你眼前,虽然不再痴迷,但心底会不由涌现一种缅怀感,如果有机会,还是会想再看一次的。不为别的,纯粹缅怀。
她顿住脚步,往后看去。那里几棵树挨得极近,树旁杂草丛生,交绕在一起,形成一道天然屏障,正好挡去小娃的视线。
那群地痞就在后面,如果她躲到草后看,别人应该看不见……这个念头一起,就霸满她整个脑子。
小娃想,她就看一眼,看完就走,此后再也不凑合这些事,对方肯定不会发现的。
小娃做完一番自我心里建设后,连忙躲到树后,树旁的野草挡住了她的身形。她屏住呼吸,轻轻撩开一条缝,一眼便瞧见那倚在树上的男子。
他穿一身棕色棉褂,体型壮硕,身高挺拔,侧脸刚硬带有几分戾气与冷意,瞧着极不好惹,叫人不敢接近。
话的就是这个人了。
那棕衣男人身前,一群身着蓝衣的小厮正在围殴一个男子,那男子躺在地上,手抱着头,不住惨叫,“别打了别打了……我还钱……啊……陆爷,给条生路吧啊……”
被打那人不断求饶,可落到身上的拳脚一点没停。那场面有些血腥,小娃皱了皱眉,瞧一眼便转开了视线。
刚想走,一段记忆从脑海蹿过。被打的那个人,有点眼熟啊……
小娃忍不住拨开草再看一眼。是了是了,是村里李土老大爷的儿子。
小娃认出了那人。她拨草的动作有点大,发出了簌簌的细碎声,引来了对方的注意。
正想着,一抬眼便对上了那叫陆爷的棕衣男子看过来的视线,冰冷深邃,没有任何感情,吓得小娃一哆嗦,连忙收回拨草的手,转身就跑。
那陆爷本来是听见动静眼神才扫过去的,见对方因他的注意吓得瞪大眼睛,一下子缩回去,他心里便觉着有些好笑。
随即听得那道屏障后传来细碎脚步声,明确地告诉他对方跑了。陆爷不由眯了眯眼。
“大哥,他晕过去了。”而另一边一管事模样的人瞧李得晕死过去,便让人住了手,“我们现在要将他扛回他家去吗?”
“嗯。”陆爷收回视线,瞧着晕过去的李得,脸沉了下来,有些阴冷,对管事张河吩咐道,“待会利索点,给他们下下马威,不然别人都以为欠了我们的钱躲起来就可以不用还了。”
“是。”张河瞧了眼躺在地上的李得,眼里闪过一抹同情。这人也是个蠢的,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这下惹恼他大哥了吧。
小娃一路狂奔而去不敢停,脑中不断闪现出方才那人那冰冷的眼神,让她不由冒出一身冷汗,心脏狂跳,狂烈而急促。
果真好奇心害死猫,刚刚她就不应该顺着自己的好奇心的。小娃这会懊恼了。
那个人眼神那般冷,想必不是什么善茬,不会来找她麻烦吧?
要是因为这一次好奇心打破她平静安稳的小日子,真是没地哭去。不过,方才她躲得挺快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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