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女友(第1/2页)  云上扶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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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女友叫沈思茜,是我的同班同学,是从本省另外一个城市考过来的。她说不上很漂亮,但也有几分秀丽,特别是一头飘逸的长发,很容易令人倾心。在班级里面她的学习成绩优异,各门考试经常名列第一。因为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所以在班里一直是个佼佼者,有点要强,有点傲娇,但心地善良。

    说来好笑,我大学一年级决心追求她来当我的女友,并不是因为对我对她有多么一见倾心,或者怦然心动。我追求她,只是因为,她是班级里各方面综合起来最好的女生,也是班里追求者最多的女生,也是最骄傲的女生。

    这是大学一年级的男生们最心照不宣的“游戏”。从高考中释放出来,带着满是青春荷尔蒙能量进入大学,来自家庭和高中的束缚突然消失后,我们一下子进入了一个全新自由的男性世界,我们可以没有什么负担地谈论一些男性话题,特别是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一些话题。

    男生们私底下会把班级里的女孩子进行比较和排列,然后,谁谁谁来追求谁谁谁,看看最后谁能够成功追上。沈思茜就被我们班男生排在了第一位,于是那些自我期许比高的男孩子,就自动站在第一追求者的阵营里头展开“比赛”和“竞争”。我记得一共有五个人,其中除了程威之外,剩下的都是平时我看不太顺眼的。我虽然表面冷淡,不爱凑热闹,但内心骄傲,丝毫不想在这一场男性竞争中退场。心想:“这有什么难,等本少爷我不费吹灰之力追到沈思茜后,看你们平时还会不会这么嘚瑟。”

    现在想来,当时真是够幼稚的。都没有真正考虑对方是不是合适自己,也没有真正了解对方,只是为了雄性荷尔蒙的骄傲,就盲目地参与到这么一场“一起追女孩子”的游戏中。无论后来再怎么认真、负责、投入地进行“游戏”,终归脱离不了开局时的“幼稚”。

    说起来,我真的不是那种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被认出的男孩子。没有程威那种生来就令许多女孩喜欢的出众长相,也没有陈博瑞那种在一群人当中很快就会成为中心的本能。我是需要一段时间相处,才会让人印象深刻的那一类人。人多的时候,少言寡语,人少的时候,也是我自己乐意了,才会开口说话。

    一旦我愿意开口和一个人说话,我们很少会做不成朋友的。像程威和陈博瑞这几位在班里算得上是骄傲的男孩子,也是在相处了半年后,成为兄弟。

    所以,五六男孩子暗中较劲,用各种方式开展对追求沈思茜的时候,我在一开始大概是她最没有印象的一个。也因为感受到有众多的追求者,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没有表现出对谁的倾向性,她一直在比较,一直在分析,也一直在享受这种被一群男孩子捧在手心上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我在省级的艺术平面设计比赛拿了一等奖,而且是全班唯一一个拿省级一等奖的男生,她才认真地注意起我。我不能说我参加比赛,全然是为了追到沈思茜,但是我明白要追到她这样子成绩优异、有点傲娇的女孩子,至少要表现优人一等的专业性才华。

    果然,那天我约她吃饭,她原来高高在上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变得有点渴望了解我整个设计过程。接着,我在专业学习上的认真态度,还有某种程度上算是天赋的东西,才被她注意到。

    再接着,我们一起吃饭聊天的次数就渐渐增加起来。然后,她就越来越发现,原来我和表面上不合群的样子很不一样。我有一大堆的亲戚,外婆、大姨、二姨、大姨夫、小姨夫、堂弟、表弟等等,关键是我和他们每个人都感情深厚。和我冷淡的外表不一样,我非常重视家庭和亲情。

    和她说话多了,她自然也发现其实我是一个说话很有吸引力的人,只是大多数时候不乐意说话而已。

    她后来也知道我之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乐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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