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此时给北亭侦探社回传了关于季倬离家后的情况报告,他们发现季倬的电话前一天确实有很多人拨打,但都被人为切断了,唯独只有一个电话打通并且通话时间高达二十多分钟,这应该就是季倬生前接的最后一个电话。经过对来电号码的调查,他们确定了那个打电话来的,便是丁佳宜。
另外,季倬的单位也证实,当天并没有人看见季倬去上班,也并没有所谓让他去处理的急事,毋庸置疑,季倬跟女儿谎称对单位是子虚乌有的事,他实际上要见的人就是丁佳宜了。
季菁在一旁听见了这个消息,便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我说的没错吧,我爸肯定就是被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给害死的,你们快去抓她呀!”
陈天宇很清楚,警方的调查只能证明和季倬最后见面的人是丁佳宜,这只是嫌疑,并没有杀人的证据,不过确实值得去追查,但他并不清楚此人身在何方,季菁则又提供了自己的一个调查结果。
丁佳宜这么多年来,一直在hk市租房居住,因此她的居住地点常常发生变动,经常是这里住几个月,那里又住几个月。不过最近的一次,她是搬到了城北的一家高层安置房里面,季菁曾多次跟踪着丁佳宜到此,尤其是在母亲侯红去世前一天,她还见过丁佳宜一回,故而确认无误。
陈天宇马上决定找到这个可疑的女人,他手下无人,只好又找管邵星借调了几名干警。因为只是去找一个女人,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有暴力行为,所以陈天宇觉得不必要太过于兴师动众,在季菁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那栋安置房里面。丁佳宜所住的地方在明情况并取得同意后进行了仔细的搜索,可惜并没有发现有用的东西,租客也承认,在他们搬家来之后,已经彻底的对两室一厅的房子进行了清理,不是他们的东西全部堆积在一起,并于当天早些时候扔到了楼下的垃圾箱里面。许荆南马上去翻找,可惜垃圾箱已经空了,他又联系了环卫公司,知道了这里的垃圾刚刚被送到了不远处一个中转站里面,他便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甚至不顾脏和臭亲自在一大堆垃圾里面翻找,可中转站这里有附近几十个垃圾箱送来的废物,东西堆积如山,这样翻找的确如大海捞针,最终也一无所获。
许荆南铩羽而归,回到了北亭分社,他略有些失落,明知道该如何去鉴证,可苦于没有参考物,忙活半天也未能解决。
陈天宇则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个能找到丁佳宜字迹的地方,那便是租房合同。他问道,“荆南,丁佳宜和后面这一家人有没有签订了租房合同?”
“没有,我已经问过了,她就是转租出去的,拿钱走人,没签合同。”
“那么和原房东呢?这房子可是人家的,租出去肯定希望走正规程序吧!”
许荆南如醍醐灌顶,立刻着手联系原房东,正如陈天宇所料,根据房东的讲述,丁佳宜开始并不想签合同,但他们要求不签就不能租,丁佳宜这才勉强同意。至于合同的内容,丁佳宜并不在意,填写的工作都房东做的,她只在合同的末尾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有了名字,足足三个字已经足够去做鉴定,许荆南不顾劳累,又去到原房东的地方取来了合同,再送往局里,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另一边陈天宇已经和管邵星联系好了,专家被邀请到了地方,就等着那份合同的到来。
不过,合同上这区区的一个签名又显得特别潦草,许荆南看见后心中一沉,若是丁佳宜故意瞎写的,他担心会给鉴定造成困难。但局里的专家们毕竟经验丰富,他们共同努力,全力破解,终于在最后能够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那便是这份租房合同上面丁佳宜的签名和出租房内遗书上面的字迹为同一人所写,也就是说,这份遗书确实出自丁佳宜的亲笔,这一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这个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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