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寥落干戈后,流离道路中
安小狼跌跌撞撞奔行在山岭间,心中充满了抑郁和不甘,一切灾难根源,都来自这个姓氏。
他本来和大多数边境上因为兵火而出生,不知道父母,也没有姓名弃儿一样,象小狼崽子的一样的讨活,只因为能在眼珠子里还看到栗末人特有灰黑色,被东家安老爷拣回去,才冠了姓这个起了名,做个出入奔走前后的家养小厮。
东家做的是贩马的营生,依靠西边同宗的门路,偷偷弄回一些膘肥体健的安息马,然后配养一些本地的河湟马,生下的好驹子卖大钱,把营生做的家大业大,远近闻名,安小狼因为有力气,又足够机灵,每次跑腿沾点好处,平日偷偷捏捏的调戏下房的丫头,这也是少年最理想的日子了。
但自从听说有个姓安的大官造反后,他的好日子也就绝了,外出耽误了晚回的他,躲过一劫,却也在在街角,亲眼看作和那位平日与老爷称兄道弟的县令大人,气汹汹的带了一干衙役,明或执仗的冲进府里,只剩下一片呼天抢地的哀号怒喝,一切什么都完了。
他听者府里那些女眷压抑着喉咙意味不明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没了动静,他虽然心痛如割,但显然更爱惜自己的性命,然而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大家都知道他姓安,那些平日里结交亲近的同伴,似乎都变了番嘴脸,在悬赏和利益面前,屡屡上演的那出卖与背叛的一幕,让他差点陪上一只眼睛,还有失去所有积蓄和私藏,那段逃命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少时,与人争食求生的岁月,直到他第一次发狠来拿刀斩了人,原来血的味道是这样腥热而刺鼻。
该死的,自贞观年间太祖爷派狼头大将军阿史那杜尔开西域,内迁的栗末胡陆续下来何止十数万,近百年光景繁衍生息至今,谁又算的过来,几乎全遭祸害,老爷一家并不是例外。现在河北路内那些草原上那些短腿的马番子到处肆虐,见人就杀,可他连城都不敢进,就是因为据说为了防止奸细,那些大城小围里的太守、防御使们,几乎把栗末人捕杀一空,他可不想变成城头上那些所谓奸细的众多风干没风干的人头之一。
于是,在一些官军和反军激战往复,死人最多的地方,挤在红着眼的乌鸦和野狗中,冒着生疫和被斩头的风险,收些死人的东西回来,所谓的拣兵荒。好歹是大户人家呆过的,比别人多一分心眼,拣漏到的东西都比别人好一些,换的东西也能支持的久一些。
野物早被吃光,而那些到处流窜的乌鸦和野狗实在不敢吃,曾有一对拣荒兄弟饿的是不行,哥哥啃几只后,也变的和那些畜生一样红眼发狂,竟把弟弟活活咬死了。
世道越来越越乱,也越来越艰难,流民却越来越多,连一些曾经肯收人的城,现在也只肯收看起来最结实的青壮和尚有姿色的女子。
终于有一天,拣荒越来越难拣了,死掉的人却越来越多,收黑货的人也不见了,本地的流民开始抢外来流民的,青壮的抢老弱的,每个黑夜过后总有一些人永远消失不见,白天的路边总会增加一些被剥的赤条条,皮包骨清晰可数的人。
这种景况一直持续到,出现了一些关中口音的人,他们是带着一袋砖头一样的黑疙瘩,随便扔水里就能泡出一大锅糊糊来,人虽然少身手却装具精良,相当凶狠利落,将那些饿昏头一拥而上乱抢的人,下痛手打倒一大片后,才放下话来说“要吃饱么,拿起家伙去抢把”,于是他拿着削尖的木棍,又成为黑压压的讨食人群中的一员,在那些关中人的带领下,人多势众的抢了一小队收粮的队伍。
这期间很多人死去了,劫道中不够狠,或者迟疑被乱刀砍死的,没有力气去拼,活活饿死的,体力不支直接累倒在半路上的。但他却活了下来,因为他足够机灵,因为他向护马的武师学过一些拳脚,因为他拣荒中私藏的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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