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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死的孩子不能留在家里过夜,这是西江府一带的传统风俗。
向氏自然是清楚的,但她的儿子就这么去了,连个子嗣都没有留下,这让她以后的生活要怎么办?尽管她惯来强势,但终究只不过一深宅妇人而已。强留儿子的尸身在家,也不过是没有办法,只要儿子的尸体还在,就可以骗自己儿子还在一样。
让她恨之入骨的是贱婢荷香,早知道今日,当初就不由着儿子胡闹,把人收进房里了。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那个贱婢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也活不下去选择当场同死,可她那一条贱命又怎么能抵消得了她的罪?
最可气的是这份仇恨明明是冤有头,债有主,最终却是无从发泄。
荷香是个奴婢,等同她的私有财产,就算有父母家人,却也是毫无干系,况且那些家人早就发卖出去,皆已下落不明,也不知道现在属于谁家,杀人连坐都没办法做到了。
对荷香的惩罚,最多鞭尸、抛到乱葬岗上。就这样的手段,根本就无法轻减向氏的失子之痛!
从某些方面来说,余炳坤的死,确实跟死条狗没什么区别,这让向氏的这口气如何能消?
而且西江余家三房,到自己手里,算是彻底的绝了香烟。
没了儿子,留下的寡母就没了依靠,断了子嗣,向氏百年之后,将连个烧纸的都没有,完全是孤魂野鬼,这个不争的事实让独坐无眠的向氏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她不能让自己落到这种生无依,死无靠的地步!
其实把余家三房撑起来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过继个族中的孩子到三房来继承宗兆,也能算三房血脉,让三房先人得享香火贡奉,而她也能老有所依。
怎么看,都是最为可行的办法。
但是,要这个办法得以施行,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三房得有丰厚的家业。过继孩子给别人继承宗兆,那这个孩子往后就与自已父母、自己家人没有什么关系了,有子不能认,只要还过得去日子的父母,谁愿意?
倒是族里有些过得穷困潦倒、子嗣众多的人家,看在家财、前程的份上,也会舍个孩子给人过继。
余家三房现在是落魄了,但好歹还是余家正经的嫡支,声名那东西还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向氏自信只要她放出风声,过继个孩子并不是难事,只是银钱方面,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这几年家里的家业被丈夫、儿子花败得差不多了,留给她的不过是一个空壳子,原本是指望着儿子攀上杨家富商的女儿,得回一笔丰厚的嫁妆来,现在儿子死了,媳妇自然也娶不回来了。
想到杨氏的嫁妆,向氏自然就想起曾经儿子说过的话,丰城余家的家业比杨家还丰厚,若是收了回来,还发愁什么银钱?
向氏的思绪豁然开朗!丰城余家说破天那也是三房的子嗣,死鬼老大留下的两个赔钱女儿怎么着也要叫她一声祖母,那个张氏还得尊她为婆母。
她做祖母、做婆母的要孙女、媳妇回来伺候她那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老大的一份家业还不就是她的?
向氏暗暗懊恼,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要是她出面,就不用儿子跑那一趟了,儿子不在丰城受了闲气,自然不会想着到酒楼里胡吃海塞,喝得乱醉,若是清明,那个贱婢就没有机会对他下如此毒手!
那么说到底,张氏以及那两个赔钱货,不但欠她一份家业,还欠了她儿子的一条精贵性命!
就在余炳坤刚下葬的这个夜晚,向氏不但为自己的下半辈子找着了方向,还为她心目中的仇恨找着了宣泄口。而住在仅一墙之隔的余家老宅的余易和荣姐儿根本没有觉察到任何危险气息。
她们正遵循着食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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