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由红润转而更加红,特别红,超级红,然后发紫,然后又转绿。
金凤的眼珠滴溜溜地望着他。
巫海都快忍出内伤了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找了个垃圾桶,把刚才吃进去的东西都无私地还给了大地母亲。
金凤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小脸儿变得很难看:“有那么难吃吗?”
大难不死的巫海抬起头,比哭还难看地笑着说:“挺好吃嗒,很有创意,我只是,我只是肚子不太舒服。”
金凤奇怪地问:“肚子不舒服难道不应该去厕所吗?”
巫海无言以对。
金凤:“好吃就多吃点儿啊!”
巫海心里叫苦连天。
金凤自己撕了一块:“好吃我也尝尝。”
巫海惊问:“原来你还没尝啊?”
金凤瞪了他一眼:“人家不是想把第一口留给你吗?”
结果尝了一口之后......
她也毫不犹豫地还给大地母亲了:“哎呀,那啥,我应该是不小心把糖当成盐了!这不是做西点做顺手了嘛!”
她毕竟是个西点师,蛋糕饼干啥的用盐量很少,但都是上百克上百克地用糖,用习惯了。
巫海强忍不适:“不要紧不要紧,你这种钻研和奋斗的精神还是相当可嘉的,再接再厉!”
一个愿意3天3夜放下工作,努力学着给自己烙肉饼的女人,巫海断定她是必须值得娶回家的。
自己选的媳妇儿做的饼,就算再难吃,自己哭着也要吃下去!
金凤第一次去巫氏大宅,巫海只说带个朋友回来吃顿家常便饭,他想在亲切祥和的氛围里把金凤介绍给家人,而不是在全家人审视罪犯般的目光里。
结果呢,没什么心理准备的沈长歌受惊不小。
要知道,不管是人还是物,全部颜色加起来以不超过3种为宜,多了就会让人觉得眼花缭乱,失去美感。
沈长歌想,这女孩子怎么五颜六色的?
金凤的头发是巧克力色的,上衣是姜黄和灰色双拼,裤子是深紫色的,鞋子是大地色的,包包是黑色带金流苏的,手上的镯子是绿色的,项链是银色的,口红是玫瑰色的,指甲则是天蓝色的......从头到脚加起来一共有11种颜色之多。
而且金属首饰叮铃咣啷的,说话声儿还那么洪亮,这审美......
沈长歌出于礼貌,想夸她几句,可实在没什么好夸的,只好说:“好羡慕你的头发那么多,发质真好。”
“不用羡慕我,”没想到金凤大大咧咧一伸手,巧克力色的中长卷发瞬间拿在手上了,“我戴的是假发,呵呵呵。”
沈长歌受惊不小。
金凤真正的头发并没有那么多,还有点儿天然的发黄,一看就是小时候营养不良导致的。
可能正是因为发质不好,不适于烫染,所以她才选择了假发,而且假发丰富多样,可以今天这发型,明天那发型,天天不重样。
不同于小白,这丫头一点不认生:“阿姨,下面我就说几句,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哈。”
沈长歌强迫自己微笑。
金凤:“我,宫金凤,出生在西北农村,我们那村儿叫宫家村,80%村民都姓宫,以前属于全国贫困县。小时候,我家住的是那种黄沙和泥土砌成的房子,5个兄弟姐妹成天吃不饱穿不暖,别说什么牛奶糖果了,连喝水都不能随心所欲喝,因为常年干旱。不过这几年好多了,物质丰富一些了。跟大城市比,我们那儿虽然落后,但因为没有化工厂的污染,天比这里蓝多了!有人看不起农村的,可农村又怎么了?穷又怎么了?我宫金凤从小聪明伶俐,敢拼敢闯能吃苦,别人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而且比别人做得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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