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七十八章 受贿行贿(第1/2页)  北宋小商户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按道理来讲,几百几千个女人扎成一堆,那暗地里的斗争,恐怕只能用错综复杂来形容了。

    不是有个活生生的案例是那样说的嘛,三个女人就能唱一台戏,四个女人能有六个微信群?

    然而让人倍感意外的是,护理院里完全没有这种现象发生,不管是护工还是学员,又或是教席之间,完全没有一点勾心斗角的事情发生。

    护理院的那氛围,当真算得上是亲如姐妹。

    也曾经问过还玉,她是用了什么法子才把姑娘们之间的关系整的那么融洽的。

    然而得到的回答却非常让人沮丧且没有营养,因为本来就是当成小姐妹来处的啊,她们又不会在护理院里呆一辈子。

    不论是护工还是教习,做上五六年,就都嫁人了,嫁人之后,也就意味着要离开护理院了,那些在护理院中相识的姐妹,以后可是要当成手帕交,走动一辈子的,好多人连娃娃亲都定好了!

    细细想来也确实如此,都是些十五六七的女娃,差不多也就是高中生的样子,而护理院,则更像是一个学校,这个年纪的同学之间,不正是最纯碎的友谊吗,哪会有心机去玩勾心斗角的游戏。

    而且基本上都是苦出身,本就淳朴,也没有阶级观念之类的问题,还非常容易满足,围在一起看一册《春江遗梦》,就能让她们愉快半个月,在这样的环境下,那氛围,想不融洽都难。

    所以说,短期关系,其实会是一种非常牢固的关系。

    几年之后,就会天各一方,自然会更加珍惜眼前的相聚。

    不像别的衙门,一待就是十几二十年,关系再融洽,时间久了,也难免长几株杂草。

    这也是不能避免的事情,而且在一个位置上待得久了,也很容易会渐渐的有所懈怠,从而滋生一些不好的东西出来。

    比如者贪污腐败的现象,绕了一圈,又回到这个话题上面。

    尽管有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但贪污这个东西,想要彻底杜绝,那也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在市舶司衙门中,王浩自然也想了几个靠谱不靠谱的政策措施用来抑制贪污现象的发生。

    就目前而言,市舶司衙门对防止贪污的措施,最主要的一条,是报一奖一政策。

    所谓报一奖一,就是检举一次,奖励一次。

    这里的检举,可以是检举同事,也可以检举上司,甚至可以检举自己。

    检举揭发之后的惩处,自不必说,按宋刑律来讲,基本就是剥掉一层皮的结局,甚至可能掉脑袋。

    不过这些处罚对自己检举自己的这一类人例外。

    自己检举自己,那不就是自首吗?然而在市舶司的字典里,没有自首这个说法。

    检举就是检举,哪怕是检举自己也算检举。

    比如有人行贿某个市舶司官员,然后那个官员向相关部门把自己给检举揭发了,那那个官员的身份,经由相关部门查验之后,就会从受贿者转为检举者,也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但凡检举成功,还会获得一笔奖金,奖励数额,包括所有受贿得来的钱财,以及一笔等同受贿数额的钱财。

    也就是拿双份,就这么多,不会有一点水份,这显然也是一条非常夸张的规定。

    在这条规定出台之前,就有过这样的一次案例,前一脚刚刚收受了行贿者的钱财,后一脚就把自己给检举了,腹黑的不行。

    说起这事,那还是在广州市舶司的时候,始作俑者正是受大司农熏陶已久的俞青山同学。

    那会有个商贾有一船货想要直接绕过市舶司海关发往京城,正好是俞青山管着这事,于是带着豪礼私下约见了俞青山。

    估计也是看他平日里吊儿郎当没啥正形,平时也经常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