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回忆(第1/2页)  血布娃娃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如果生活可以一直这样,那也不错。

    如果每一天都能有她的陪伴,熟悉的饭菜香,一杯浓茶,是不是心中的仇恨也可以放下?

    秦锋第一次审度自己,他不知道这么多年来心中坚定的想法是不是正确的。

    他的心已开始动摇,可是他一有这种想法,就使劲晃头,用尽全力要将这种想法忘掉。

    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为了复仇,若不为复仇而存在,岂非枉为世人。

    所以他的眼睛又开始散发出异样的光芒。

    他的心在改变,但金万屏的笑容却没有变,她笑的还是那么美,笑的还是那么甜。

    今天的饭菜又不一样。

    但无论怎么改变,饭菜的味道是不会变的。

    就像是儿时母亲做的饭一样。做饭的厨子虽然不少,但年少的秦锋却最爱吃母亲做的饭。

    只因母亲做的饭菜不仅很好吃,而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家的味道。

    金万屏做的饭,竟仿佛就是这种味道,所以每次坐在桌旁吃饭的时候,他就一直想问这个问题,可是他始终没有问。

    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他若没想好的话,轻易不愿开口。

    他没说话,金万屏却先道:“今天的饭菜好吃么?”

    秦锋道:“每一天的饭菜都很好吃。”

    金万屏展颜道:“下午我要去买菜。”

    秦锋道:“买菜?”

    金万屏啐道:“当然要买菜了,如果不去买菜,又哪来这么好吃的饭菜。”

    秦锋不说话了。有的人只看着眼前,却从来都不去考虑后面所隐藏的事。

    当你嚼着一条炸的金黄的醋鱼时,你不会考虑这条鱼是从哪里打捞上来的。就如同你只看到了眼前这件事,却从未考虑这件事背后隐藏的种种阴谋。

    这些阴谋往往很可怕,只要你稍不留意,就会在你的背后狠狠的捅上一刀,有的还会要了你的性命。

    秦锋本不是个这种瞻前不顾后的人,他一问出这句话,就觉得问得不妥。

    他本是个浪子,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岂非天生要比别人更敏感,更机警?

    可是渐渐的他发觉自己有些变了,变得不那么机敏,竟仿佛有些迟钝了。

    所以金万屏问出那句话,秦锋立马就答应了。

    “你要不要陪我一起去?”

    秦锋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秦锋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霎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霎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悦。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可是因为那件事,他变了,嗜杀成性,仿佛只要与那件事有牵连的人都要尸横就地。。

    人总是会改变的,也许是因为一件事,也许,只不过是因为一个环境。

    他以前热爱生命,看到一片秋叶飘落都觉得有些不忍。

    可是现在成片的秋叶踩在他的脚下,他只觉得说不出的享受,只有弱者才会被踩在脚下。

    那一天,他偷偷一个人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愈多,自己所得的也愈多,痛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