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拿着白布条追了不到十分钟,便又看到一条白布条,只是这上面有血迹,他心里一沉,难不成宋沁柯受伤了?毕竟她的子弹不多了。
又追了不到五分钟,又看到一条布满血迹的白布条,这时候,突然听到两声枪响。凌风关掉手电筒,以狼一般的速度冲刺过去,黑夜里他也能看得见,即便脸已经被树刺划伤了。
飞速跑了十来分钟,前面不到二十米的距离有亮光,凌风用狼爸交给他伏击猎物的脚法,慢慢靠近,一点声响都没发出来。
他拨开草丛一看,宋沁柯躺在地上,皱着眉头,咬着嘴唇,用右手捂着大腿,满头大汗地看着劫匪,她手臂和大腿已经中了枪伤,手臂应该伤得不太重,因为还能用力,腿伤导致她都无法站起来。
一个瘦高个劫匪手臂中了一枪,用布包着,另外一个头很大的络腮胡子劫匪拿着枪对着宋沁柯。宋沁柯刚想爬起来,就被那家伙一脚踹倒在地上。
“大哥,她杀了我们两个兄弟,不能便宜她,先玩玩再杀,这警察很漂亮。”那个手臂中枪的瘦高个儿到这种时候居然还有色心,看来伤得也不太重。
络腮胡子一个大耳刮子扇在他脸上,吼道:“你丫想女人想疯了她刚杀了我们兄弟,后面还有追兵,你居然想玩女人?”
络腮胡子瞪着瘦高个,那家伙屁也不敢放一个,哪怕瘦高个要高一个头。
“抹了她的脖子!”络腮胡子拿出一把匕首,递给瘦高个。
“用枪不就行了?”瘦高个都不敢接匕首。
“你脑残啊,枪会暴露我们位置,而且只有三发子弹了,别他妈浪费。”络腮胡子轻声怒道。
“抹脖子我不敢。”
“孬种!”
络腮胡子将枪递给瘦高个,刚才他们已经见识到宋沁柯的强悍了,拿枪过去不安全。
他拿着匕首走到宋沁柯跟前,抓住她的头发,说道:“我这一生跟警察打过很多交道,你比很多警察要强,甚至比我遇到的任何男警察都要不怕死,居然敢一个人追上来。”
“如果杀了我,我的同事会追捕你到天涯海角。”宋沁柯冷静地说。
凌风已经瞄准了络腮胡子的脑袋,他估算了一下,自己离他应该十米左右的距离,不至于会失手,即便失手,也会引起对方注意,他会直接冲出去,剑已经抽出来放在跟前了,毕竟对方只有三颗子弹,以他的速度和身法,可以赌一把。
“反正都杀过了,没所谓。”大头笑着说,他将匕首上的血舔了一下,眼中露出兴奋的表情,看来这家伙杀人上瘾了。
匕首还没到宋沁柯脖子处,一只箭已经射中他的脸,而且直接穿脸而过,这猝不及防的剧痛,让他倒在地上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喉咙里发出闷哼的声音。
凌风原本是瞄准太阳穴的,想一箭毙命,但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担心太阳穴面积太小,风险太大,总之就射中了脸。
就在此时,凌风拿着剑冲出了树林,瘦高个也看到了他,拿着枪指着他,凌风弓着身子小s型冲刺,他小时候曾经用手脚一起走路,所以这种姿势对于他来说,依然可以保证速度。
一声枪响,子弹像是擦着头皮过去,凌风都能闻到火药味,幸好躲过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身法太快,还是对方因为用左手所以不准,亦或是夜间光线不好。
第二枪响了,子弹射中了凌风的左肩,子弹穿肩而过,因为凌风已经到了他的跟前,距离很近,所以这一枪几乎必中。不过也因为如此,凌风毫不迟疑的一剑削掉了瘦高个拿枪的左手,瘦高个痛得在地上打滚,瞪着自己地上的手,吓得哇哇叫着,凌风一剑砍向他的头。
“凌风,不要杀他。”宋沁柯有气无力地说,她手里拿着匕首,居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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