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不怕烫的女孩(第1/3页)  爱丽丝的洞穴餐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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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的景安犹如一座火炉,太阳底下的人,脑浆都在沸腾,鼻孔也能冒烟,恨不得一头扎进碧绿的嫣蓝河里。

    程三板开着新买的珍珠白宝马,行驶在沿江大道上,听着王菲的“又见炊烟”,情不自禁地哼了起来,头也随着节奏晃动不止。

    他希望天气永远都这样狂热下去,似乎天气的热度能加持店里的生意。

    “爱丽丝的洞穴餐厅”在持续火爆了近两个月后,渐渐开始降温,但用餐时段,仍然座无虚席,周末必得预订。

    程三板志得意满,飘飘然了,认为这一切只是自己的英明神武,和手底下这帮特殊员工没有太大关系,除了给了10股份的蜜姐和柳明外,其他的人都是可以被随便取代的,所以不再像最初那么尊重他们了。

    细妹收了一张百元假钞,被程三板骂得哭花了妆。

    “不是对数字,对钱很敏感的吗,不是捏捏就知道真假的吗,不是村里的谢大脚吗?咋了,崴脚喽?”程三板越说越收不住嘴,“就那么点个头,还崴脚?!”

    细妹本来就忌讳说她个矮,这下被戳中泪点,哇一下哭开了。

    呆子刚好路过,心生怜悯,插了句嘴:“适可而止”

    程三板扭头瞪着他,“奶奶个熊,这有你说话的份?”

    自从老板东山再起,呆子就以功臣自居,常在人前吹嘘,就在昨天他才刚和细妹吹牛说自己和老板关系怎么怎么铁,虽然老板对他的恶劣态度从未变过。

    “不是,那会有三桌客人同时买单,捉襟见肘啊”呆子解释。

    “啊个屁,用不来成语就别用,呆头呆脑还冒充文化人。”程三板重新看向细妹,咂了下嘴,决定道,“扣你五十块工资,假钱压桌子上,以儆效尤!”

    呆子乐了,纠正,“老板,应该是引以为鉴!”

    话一出口,程三板也觉得不太妥,听呆子这么一说,恼怒得很,飞起一脚踹过去,“妈了个巴子,还杵着干鸟!”

    呆子敏捷地避开,一溜烟,跑了。

    晚上,用餐高峰期过后,来了两个年轻人,一个瘦高个,一个豁牙子,后者抱着一个三四岁睡着了的小女孩。

    蜜姐领他们上了二楼包厢,下来时对前台的细妹惊道,“我滴个天呐,你知道吗,那小女孩里面穿的百褶裙是‘叽叽哇哇’的限量版,得这个数!”

    她伸出3根兰花指,晃来晃去。

    “三百?妈呀,比我穿的都贵!”细妹不可置信。

    蜜姐摇头,“想什么呢,得再加一个零!”

    “不是吧,你不会看错了吧,怎么可能?”细妹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绝对不会错,我昨晚在网上研究半天,想给我外甥女买一条,没舍得,小孩长多快,不是有钱人谁会买呀!不过那料子,那做工真没得说”

    蜜姐感叹完,去厨房下单,她们的谈话被

    从大厅出来的柳明听见了,他刚喂好那些神奇动物。照料那些动物,在店里晃荡巡视,在繁忙时候点菜,上菜,是他的日常工作。程三板给这个餐厅的创意总监,相当的自由,以弥补对他的亏欠,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创作。

    那俩个年轻人进来时他是看见的,因为其中一个怀里抱着小孩,所以有点好奇一一一一大人带孩子来的多,孩子都是兴奋得不行,可那小孩明显睡着了!

    这太不可思议了,不符合常理,而且是两个男的带一个小孩,如果是一家三口倒还正常,孩子嘛,说睡就睡了。

    可听说小女孩身上的裙子得3千块,柳明更觉得古怪,看那两年轻人的穿戴也不像有钱的主呀!柳明绝不怀疑,蜜姐这种贪慕虚荣的物质女孩,对奢侈品的鉴赏能力。

    作为一个准作家,他喜欢研究人,尤其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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