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涸黄土大地上,日头高照,空气仿佛都蒸腾得有些扭曲,一眼望去荒无人烟,只有黑鸦偶尔在枯死的老树上嘎嘎叫着,有一个少年,正佝偻着往前漫无目的地走去,走得很慢,滴答滴答,顺着面庞打在大地激起尘埃,那是殷红的血。
无论谁看见此刻的少年,都要吃了一惊,那涓白秀气的年轻脸蛋此刻被人划出了许许多多道血痕,纵横七八,比路边枯死的老木那皱巴巴的树皮还有吓人,血水止不住,依旧滚落。
然而,若是有人此刻在少年身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便会发觉那隐藏在血红中的伤痕一点一点正在收拢,少年每走一步,那伤口便渐渐淡一些,直至一条伤痕彻底弥合,仿佛神灵的手抹过似的,恐怖的伤口消弭于无痕,肌肤甚至比之以往更嫩了些许,只是少年脸蛋上的划痕实在多了些,即便过了这般久,依旧看上去叫人害怕。
少年是霍摇山,李义没有食言,把他放了。
李义把霍摇山的脸毁了去,可惜他万万猜不到霍摇山身上有着三爷的存在,伤口看上去恐怖,但其实多是皮外伤,没有伤及根骨元气,三爷将其恢复并不难。
“三爷。”霍摇山轻轻低唤了一声,虚托手掌,掌心渐渐浮现了一只奇怪的眼珠,眼珠依旧活灵活现,只是挥舞经络鞭子时没有了以前的欢呼雀跃,稍许有些疲乏似的。
霍摇山一攥拳头,三爷便被他收了回去。然而,虽然三爷把他的伤痕消去,甚至让他变得比以前更俊美了三分,但他依旧没有多少欢愉,脸上的伤口容易治愈,但心口上的伤痕,并非那么容易消解。
李仙儿被人从他身边抢走了。
或许霍摇山并没有爱惜李仙儿胜过一切,或者说带走李仙儿的是他亲哥哥而已,又或许李仙儿只是他漫漫人生中所拥有的女人之一罢了,然而即便再找出更多理由,都无法驳斥他面对李义时,那人为刀俎c我为鱼肉的无力感,无法反抗,无力挣扎。
这种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个从小到大享受惯了的公子哥儿,把什么事儿都从不放在心上的少年,因这件事儿,终于彻底放下了前世今生的包袱,他头一次如此渴望变强,希望得到力量,无论这力量是来源于自身的武力,还是掌控在手中的权柄。
他继续往前走,渴了便舔舐自己脸颊上流淌下的血,饿了便咀嚼随手在路边扯下的草根,苦涩的味道,奶黄的日光,长又长的影子,他根据太阳依稀辨了个方向,一直一直走着。
只是他的体力终于是有限的,三爷虽然是莫名厉害的奇物,但也经不起少年如此折腾,将他脸上的伤口消去,便也渐渐无法提供更多力量支撑消耗,隐去沉眠了,霍摇山走到一个大树下靠着,片刻功夫便睡了过去。
将霍摇山从睡梦中勾起的是一阵飘香,睁开眼,身上盖着一件西北人家常见的羊毛毡,眼前是一个火堆,上面正烤着麦饼,煮着肉汤,周围坐着几个人,他原以为是路过的旅人,仔细一瞧,竟发现是熟人。
真的是熟人,虽然霍摇山认得的人没多少,而且多在锦衣侯府里,但偏偏这几个人是他认识的,甚至他曾不止一次想过是否要偷偷宰了这几个家伙呢。这几个人长得也颇有趣,一人头发卷曲橘红,像是点着了一团火,一人黑不溜秋,在黑夜里看去好像只有一口白牙飘在半空,还有一个枯黄干瘦的小矮人。
“安得臣先生,林肯,李达尔,真没想到是你们救了我,谢谢,我真的很感谢。我先前对待几位有些无礼,没想到”
原来这几个人,便是受命来长安给霍摇山画肖像的安得臣一行人,当初霍摇山对他们很警惕,一直将他们关在府里,直至在他们行李中发现了安得臣的火炮设计手稿,才如蒙大才,将其高高捧起,他们要去考察帝国西北的风土人情,霍摇山欣然欢送,没想到这伙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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