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奋,豪气冲天,又能让你萎靡不振,哭天喊地。这和所谓的爱情是多么相似。
爱情不光是酒,还是一杯毒酒。刘颖眼下就是被这杯毒酒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从初次见到马俊峰的中招到后来马俊峰醉酒后的胡言乱语,把一个刘颖搞的是心烦意乱。
被马俊峰的外表和好学吸引,又反感马俊峰对酒的痴迷。这真是让刘颖左右为难。
表面看似轻易的打发走了马俊峰,刘颖的心里还是有点七上八下的。
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刘颖:“你不能做的太过了,做得太过马俊峰可就被你推给别人了。”
纠结了一天一夜之后,刘颖就忍不住跑到李文耀跟前了解马俊峰了。
李文耀见到刘颍之后就笑个不停:“我就知道你该来找我了。”
“就你是神仙,怎么就知道我该来找你了。”刘颖嘴硬着。
“我可是过来人,能看不出来你两心里那点小九九吗?”李文耀继续着坏笑。
刚好这时候倪老师也来找李文耀,拿着厚厚的一沓手写的稿件。
“刘颖也在啊!正好帮忙给看看,我找小李同志帮忙给打印出来。”倪老师说着就把稿件递到刘颖手上了。
“我只能欣赏一下倪老师漂亮的钢笔字,别的可不敢发表意见啊!”刘颖拿过来翻看着,的确是被倪老师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吸引了。
字是人的第二张脸。还没看内容,光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欣赏起来就是一种享受。
一个作家,要构思还要把字写的漂亮工整,这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据说倪老师的稿件编辑爱看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对作家来说,你写的东西内容再好,字迹潦草是编辑非常反感的。
除非是你走了狗屎运,编辑拿到你的稿件之后刚好也是有大把空闲的时间,想认真解读一下你的密电码,签好你的密电码又是编辑欣赏的内容,你的这篇稿件才算有了出头之日。
在那个对文学极度崇拜的时代,大部分喜欢文字的人对文字都是比较敬畏的,特别是给编辑投稿的时候也都是多次抄写之后把最工整的一份给寄出去。
不像现在都是键盘侠,见过好多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在电脑上形成的文字内容也很是精彩。就是不会拿笔写字了,写出来的字和眼前光鲜靓丽的外表极不相配。
“看内容,别看字。字写得再好内容不好那也只能是个写字匠。”倪老师看刘颖认真的样子加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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