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4 章(第1/4页)  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3094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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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了一系列法令,对犹太人的任用、就业、经济来源、个人财产、迁徙、居住……,无不加以限制。第一个反犹法令于1940年8 月31日公布,它废除了以往“准许犹太人宰杀动物制作食品的法律”。1940年10月22日,纳粹占领当局颁布命令,要求犹太人将所从事的商业企业全面登记注册,完全拥有或部分拥有的金融股份也要登记。1941年1 月10日又下令,命令全体犹太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登记,违者将被处以5 年监禁或没收全部财产。据荷兰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941年8 月27日统计,全国共有犹太人160820名,其中纯粹的犹太人 140552 人,半犹太人14549 人,1 /4 的犹太人5719人。同年3 月12日,纳粹当局开始将犹太人的财产“雅利安化”。1942年5 月1 日,又实行将犹太人的财产完全没收的法令。1941年以来,纳粹当局还陆续出台了禁止犹太人外出经商。将犹太人从国家机关、文化部门和证卷jiāo易所解雇、禁止犹太人到公园游玩、将犹太人的子女从公立学校和职业学校开除等歧视xìng法令。

    1941年春,纳粹主管犹太移民的中心办公室,在党卫军驻荷兰地区负责人费迪南德奥斯特冯腾的指挥下,开始围捕犹太人并放逐到波兰等东方地区。1942年1 月,占领当局建立了专门针对犹太人的强制集中营,将全国各地的犹太人统统集中到首都阿姆斯特丹。1942年4 月29日,荷兰纳粹统治者下令犹太人必须全部佩带“大卫之星”标志。1942年7 月至1943年初,为加快向东方转运犹太人,纳粹当局建立了两座转运营一威斯特勃克和菲赫特;各地犹太人被集中到此处,然后秘密押送到奥斯维辛等集中营或灭绝营。截止 1944 年 8月,共有 11 万多名荷兰犹太人被放逐到奥斯维辛集中营、索比堡灭绝营等处,75%以上均被杀害,仅仅5000人幸免于难。

    丹麦。

    纳粹德国于1940年入侵丹麦后,起初仍以原来的丹麦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国王作为国家元首仍然可以行使职能。国王采取暗中抵制、拖延、以少报多等手段,坚决抵制纳粹德国的反犹政策。当德国占领当局宣布强迫所有犹太人佩带犹太人的标志大卫之星时,国王就针锋相对地宣布,他自己和一切宫廷人员也将佩带这种标志。尽管占领当局百般污蔑犹太居民,国王照例隆重地参加在犹太教堂举行的节日礼拜。1942年11月,纳粹德国新的代表、党卫军地区总队长瓦尔纳贝斯特抵达哥本哈根。此人虽曾在中央保安总局担任过要职,却并非一个狂热的纳粹分子,他主张尽可能采取温和与和解的政策。1943年9 月,贝斯特获悉,纳粹当局决定将丹麦的6500名犹太人全部拘捕并押送出境。他两次向希特勒和希姆莱进言,反对实施这一行动,因为这样做“国王和国会将停止同占领当局合作。此外,可能出现动乱,甚至出现总罢工。”但是,希特勒不相信会引起这种后果。于是,两个营保安警察从德国抵达丹麦,“瓦尔特兰德”号轮船抵达哥本哈根港,准备押送被捕的犹太人。但是,贝斯特继续反对这项针对犹太人的行动。他一听到行动的准确日期,就暗中派人通知当地犹太人团体的领袖火速转移。经过几天的紧张行动,绝大部分丹麦犹太人成功地躲藏起来,随后又秘密地越过厄雷宗德海峡,安全转移到瑞典。及至两营保安警察于1943年10月1 日至10月2 日拂晓进行搜捕时,只抓到477 个尚未接到转移通知的犹太人,还不及应捕犹太人总数的零头。即使在这次搜捕中被运走的犹太人,经过贝斯特的多方努力,均被关押到条件较好的模范集中营特列辛施塔特集中营,基本上均活到二战结束。

    法国和比利时。

    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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