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2章:日本吞并朝鲜(下)(第1/2页)  我的红警在晚清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快更新我的红警在晚清最新章节!

    第132章:日本吞并朝鲜(下)

    条约全文

    按:《日韩合并条约》共计八条。

    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国皇帝陛下顾念两国间之特殊而亲密之关系,欲增进相互幸福,永久确保东洋平和,为达此目的,确信不如并合韩国于日本国者,两国间兹决定缔结并合条约。

    为此韩国皇帝陛下以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日本国皇帝陛下以统监子爵寺内正毅,仍各任命其为全权委员。右列全权委员,会同协议,协定左开诸条:

    第一条

    韩国皇帝陛下将关于韩国全部一切统治权,完全且永久让于日本国皇帝陛下。

    第二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受诺其前条揭载之让与,且承诺并合全然韩国于日本帝国。

    第三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对韩国皇帝陛下、太皇帝陛下、皇太子殿下并其后妃及后裔,各应其地位,使享有相当之尊称、威严及名誉,且约供给十分之岁费以保持之。

    第四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对前条以外之韩国皇族及后裔,各使享有相当之名誉及待遇,且约供与必要之资金以维持之。

    第五条

    日本国皇帝陛下认以有勋功之韩人而应特为表彰者,授以荣爵,且与恩金。

    第六条

    日本国政府以前记并合之结果,担任全然韩国之施政,对遵守该地施行法规之韩人之身体及财产予以十分之保护,且图增进其福利。

    第七条

    日本国政府对诚意忠实尊重新制度之韩人且有相当资格者,其于事情所许之范围,登用为在韩国之帝国官吏。

    第八条

    本条约经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国皇帝陛下之裁可,自公布日施行之。

    后续影响

    《日韩合并条约》其实是秘密签订的,签订后这一条约在韩国并未公开,因此绝大部分韩国人还不知道亡国的消息。

    1910年8月25日,警务总监明石元二郎召见各社会团体负责人,命令他们在一星期内解散本团体,并宣布以后不准再组织任何的结社或集会。

    一进会也不例外,遭到了解散。8月29日,纯宗皇帝李枳颁布了让与诏书,宣布退位。这一天,汉城的日本军、警、宪继22日后再度全员出动,在城门和要冲处戒严,韩国统监府公布了《日韩合并条约》全文。

    与《日韩合并条约》同时公布的还有明治天皇的《合并诏书》、纯宗皇帝的《让与诏书》和寺内正毅的《谕告》,又在当天发布了一系列法令,其中第一项就是“韩国国号自今日改称朝鲜”,自此韩国在日本的命令下又恢复了“朝鲜”的称呼。

    日本天皇的诏书中还宣布册封纯宗为昌德宫李王,高宗为德寿宫李太王,皇太子李垠为李王世子,均列入日本皇族。

    1910年9月2日,日本又向华、美、法、俄、英等11个与前大韩帝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发表《宣言》,又对瑞士、西班牙等13个与前韩国无外交关系但与日本建交的国家发表《通告》。

    宣布《日韩合并条约》内容,并允诺保护外国侨民、保持他们原有的在韩特权等。1910年10月1日,日本正式建立朝鲜总督府,开始了对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

    又发布了总督府官制,寺内正毅为日本帝国第一任朝鲜总督,总督府中的各要职都由日本人担任,像李完用等朝鲜亲日派,只能担任中枢院顾问这样的虚职。

    各道长官分别由7名日本人及6名朝鲜人担任,参与官均为朝鲜人。10月7日,日本又发布了朝鲜贵族令,封李完用、宋秉畯等前大韩帝国皇族及大臣76人为日本华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