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简带着艾文过去坐下,费席安没分给她们一个眼神,专心致志地低头处理野兔,林简往火堆里添了把柴,然后看着他动作。
这阵子他们吃的几乎都是野味,对猎物做处理已经熟能生巧了,可今晚他们却遇到了阻碍。
费席安拿着的刀是瑞士军刀,本身就很锋利了,再加上他又是个大男人,有的是劲,按理说把一只兔子开膛破肚本来是很简单的事。
可他这次足足用了七成力才把刀插进去,在沿着兔子的腹部往下划时更是困难无比,这让他产生一种错觉:他插进去的根本不是一只兔子,而是一块木头。
林简看着费席安因为用力而涨红的脸,感觉有些不对劲,她向费席安摆了个手势,示意他让她来试试。当换林简来时,她把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还是无法让刀下滑半分。
两人废了半天力才勉强在兔子的肚子开了个中等大小的口子,感觉应该差不多了,他们才停下来,坐在原地微微喘气。
接下来就是剥皮了,这是林简的最擅长的工作。剥皮靠的更多是技巧而不是蛮力,所以这次很快就好了,而且因为这只兔子的皮很柔韧,林简第一次得到一张完整的兔皮。
本来她想把皮随手扔掉,但突然想到什么,把它和换下的衣服放一起。
费席安看着这只血淋淋c光溜溜的兔子,突然想到,如果兔皮都这么柔韧,那么骨头······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他把兔子后的骨头脚拔下来,放在地上,然后用手里的刀去切,果不其然,刀被骨头磨得钝了一块,可是骨头还是完好无缺。
这个发现让他们即惊喜又有些惊吓。
值得惊喜的是,在这个地方生活,要用到钝器的地方太多了,可他们身上只有一把刀,总归是有些杯水车薪的,而现在问题解决了,这里的动物骨头硬度居然比铁还大,只要把它们稍加打磨,就可以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但照这样看,这里的动物可以说是铜皮铁骨,打猎的难度就增大了,毕竟他们不可能一直遇到今晚这种好事。
哎,想起来就发愁。
不过很快,他们就把烦心事都抛开,吃饭的事最重要嘛。
考虑到在烘烤后骨质会改变,林简就先把兔子身上可以马上拿下来的骨头都拔光,清洗后留用,费席安则用一根木板把兔子叉起来,放在火边熏烤。
渐渐地,肉质变得焦黄,不时地发出噼啪作响的声音,肉汁顺着木板向下流,令人忍不住口水直流。
他们享受了一顿美味的晚餐,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们觉得这兔肉好像都比以前吃过的都难嚼,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完饭后,林简把自己的衣服凑活拧巴干后,和兔毛c骨头一起塞进双肩包里。现在这乌漆嘛黑的,做什么都不方便,一切都等到明早再说吧。
他们决定进山洞睡觉去,费席安按下午的办法把他们两个送进去,自己也跳进去。
下午天气热,可山洞里就很已经很凉爽了,到了晚上,温度就更低了。林简他们都只穿着短袖,坐在里面,冷得直发抖。如果这样睡一晚,明天准得得病。
看来还是要在山洞里生个火。
费席安本来准备下去抱点干柴进来,可看见外面的瀑布,有些犯难了:再干的柴,这样拿进来也准变湿。
算了,先去拿来再说吧。
说干就干,他翻身下去把柴都搬到洞口旁,尝试着避开水帘把柴运进去,不过猜也能猜到,扔进去的柴都湿了。
在这时,林简想起来包里的一样东西——救生衣。那东西不是防水吗?正好派上用场。
林简在洞口喊费席安过来,告诉他这个主意,顺便把几件救生衣都拿给他。接下来,费席安用救生衣把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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