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一发箭,无处藏身,也避无可避。”
慕晗半眯着眼点了点头,还是马夫见多识广,比奶娘的眼界要高些。
宝马金车停下不过眨眼功夫,追兵已至,一色的黑衣,一律的白马,煞是好看;手握大刀,背插羽箭,煞是危险。
为首的追兵是个清清秀秀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连声音也是威严中带着年轻的稚嫩:“郡主,你们一家三十六口,已有三十五口伏法,只余你了,你是自我了断,还是奴才们动手?”
郡主也忒可怜,怎么摊上了个满门抄斩的罪行。
“自我了断怎样?你们这帮奴才动手又怎样?”临死了,也只能逞一下口舌之快,上辈子还没喊过别人奴才,现在一喊,果然一股油然而生的高高在上的感觉。
“奴才们皇命在身,实在是迫不得已,皇上赐白绫一根,郡主若是自我了断,不做挣扎,奴才们可以帮忙,不会伤者旁边的人,郡主若是反抗,刀剑无眼,伤及无辜,也是在所难免。”为首的官兵垂着眼皮道。
奶娘有些瑟瑟发抖,没敢出声,马夫梗着脖子到:“有老夫在,谁也不能动郡主一根毫毛。”话音未落,刀光一闪,马夫人头落地,见此情景,奶娘双腿发软,再也爬不起来。
果然,马是好马,刀是好刀,人,也是身手敏捷中的精英,这样死,倒也没有痛苦。
“也不用白绫了,你这把已经舔了血的快刀便不错,只是,莫把脖子抹断了。”在阴间,做个无头鬼,辛苦得很啊。
“郡主,奴才皇命难违,既是选择自我了断,唯有皇帝御赐之物,方能匹配您的身份。”清秀的黑衣官兵说着,放下大刀,手持白绫,步到慕晗面前。“郡主,奴才手快一些,郡主便少痛苦一些。”说着,便将白绫往慕晗脖子上一绕
只是,白绫沾上脖子的瞬间,慕晗鬼使神差的出手了,将那清秀官兵的胳膊一扭,白绫一套,轻轻巧巧的制住了这个官兵。
阎王,算你有点良心,这位小姐竟然有一身俊功夫。
轻松抓住了追兵头头的慕晗,带着追兵头头翻身上马,又一把将奶娘抛上另一匹马,用白绫裹了两圈,在追兵懵圈的当隙,“驾”一声,两匹汗血宝马箭一样冲了出去,走上了回头路。
算了,阎王,暂时不去找你麻烦,谁的人生不是坑,我便暂且先填填这个坑。
这个坑,好歹还能叫别人一声奴才,不像上辈子那个坑,好不容易吭哧吭哧的要将坑填满了,阎王薄上一不留神勾错人,做了一回替死鬼,人生也不得圆满。
说起上辈子,也是几把辛酸几把泪。
小时候家里穷,缸里不剩半粒米的时候,逼得爹娘在慕晗头上插根草,便当街来卖了。那时候,小慕晗才10岁,被一个大户人家买回去做了粗使小丫鬟。爹娘用卖她的银子喂饱了饥肠辘辘的弟弟,又供弟弟上了私塾。
小慕晗从粗使丫头做起,凭着干活细心,模样不错,14岁那年被夫人选去做了大少爷的贴身小丫头,少爷喜怒无常,贴身丫头不好做,在她之前已经赶出去了两个。明面上说是手脚不干净,暗地里就不知是发生什么事了。
等到慕晗做了贴身丫头的时候,才知道,大少爷有龙阳癖好,轻易不近女色,那被赶出去的贴身伺候的丫鬟,都是奉夫人命勾引少爷不成功,两边得罪,被赶出去了。
慕晗接任这个差事,自然也有这个任务,慕晗于勾引一道实在生涩,是以一直有夫人的命令在身,却不做勾引之事,只是尽心服侍。
一日,大少爷不知何故,喝得酩酊大醉,慕晗伺候他更衣的时候,不知是大少爷将她错看了还是怎的,总之就是和她缠绵了一宿,到得第二日酒醒,看到被窝里娇羞的慕晗,不知怎的,爱怜顿生,向夫人讨要慕晗,并要明媒正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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