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抱着书在客厅里蹦了几蹦,忽然间又有点失落,要是韩冬晨在多好,一定把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他。
之后又想起,他临走时的激吻,和绵绵的话语,整个身子又开始软了,又软又麻怎么破。
讨厌,讨厌,讨厌,人走就走呗,还招惹她干什么,哼。
远在边境执行任务的韩冬晨狠狠的打了几个喷嚏,心想这是谁想我了,媳妇儿吗?又回味了一下她的味道,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希望,快点打消这些不法分子,快些完成任务,回去好赶紧去疼爱下自己的媳妇儿。
第二天,苏晚穿着打扮好,拿了些自己腌制的咸鸭蛋,那本《名动江湖》,带上汇票就出了,到城里后,先把钱存上,看着存折里的3块钱的存款,心里美滋滋的。
在这个时代,平均工资不到3元的时候,自己却已经了有了3元的存款,普通工人一年36元,相当于8年的收入水平啦,咳咳,当然,社会在进步,工资也会长的,但是,这不妨碍苏晚的好心情。
到了陈大娘家,又逗弄了一会儿曹蕊,这家伙,是个典型的嗜书如命,自从书到手后,就不搭理苏晚了,抱着书啃去了。
陈大娘听到苏晚的书出版了,很高兴,又去给苏晚做了一桌子好菜,帮她庆祝。
苏晚则在客厅带着宝玩的也很开心,家伙太招人喜欢了,白白嫩嫩的,胖乎乎的像个包子,看见就想咬一口。
宝也很喜欢苏晚,觉得这个大姐姐和蔼可亲,还会和他一起玩。
陈大娘是很欣赏勤奋上进的孩子,尤其是对苏晚更是喜爱和欣赏。
孩子不大,不骄不躁,沉稳懂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为人处世也没得,还有好文采,长的还好看,又有礼貌,这样的孩子最讨人喜欢了。
中午的饭菜很丰盛,满满一桌子好吃的,但秉持着勤俭节约,不浪费的原则,每个菜的分量都不多。
曹蕊下楼后,第一个就冲到苏晚身上,抱着她:“啊,晚,你写的太好了,太有感了,男主那个义薄云天,那个侠骨柔肠,我都舍不得下来吃饭了。”
苏晚不搭理她,把她从自己身上拽下来,这家伙,完全颠覆了,第一次见面的印象,彻彻底底的颠覆了,黏起人来还真是让人受不了。
吃过了午饭,告辞后,苏晚又在附近的百货大楼转了一圈,买了几件合适的衣服和裤子才做公汽回家。
回到家把买回的新衣服洗干净,苏晚实际上对穿着打扮并不是特别上心,一直都觉得合适才是最好的。
所以,现在有钱了,不用计划着花,直接买成衣是最方便的。
第二天,苏晚还在奋笔疾书的时候,就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个战士,有人找她,让她去领,也没是谁。
苏晚还是挺好奇的,这也没谁认识的呀,唯一关系挺好的就是曹蕊了,可昨天刚见过面,难道是苏芸芳?
一想起这个名字就闹心,不过,还是换了衣裳后,去大门口了。
到那一看是两个男子,一个身高米78那样子,体型匀称,短,有点像郭富城那样的型,浓眉,丹凤眼,长睫毛,高挺的鼻梁,薄唇,宽额,长脸,配合这五官的长相,非常俊美,面部白皙,看上去像个温润的才子,一笑起来很迷人,穿着洗旧了的中山装。
另一个比较高米83的样子,长相和前一个有五六分像,也是浓眉大眼长睫毛,不同的是,头很短,国字脸,肤色也比较亲近麦色,笑起来有点憨厚的样子,但是,眉眼处闪现着精光,穿着疑似工作服的样子,不过都很干净,就是有的地方磨出毛边了,应该穿了很长时间。
苏晚一看两个人就有一种熟悉感,非常亲近,记忆回笼,知道了,这是原主唯一的舅舅家,疼爱她的两个表哥,大表哥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