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烟本打算在拿到药之后,直接再入宫一趟的,反正她顶着荆王妃的头衔,与自己的夫君一样,能够自由出入宫中不受限制。
但一回想到七叔的话,萧景烟决定,即使再急,也不能在此刻被人抓住把柄。她绕了好几条路,又拐回到中午与七叔遇见的地方。七叔还在那条小巷子里,一个人絮絮叨叨不知在说些什么。
萧景烟觉得自己的脑袋在这一天足够用了,她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七叔这么做,其实是在帮自己伪装,从而掩盖了自己的真实去向。
她于是蹑手蹑脚走回七叔身边,七叔看到了她,口中话未停止,萧景烟便咳嗽一声,装出略微尴尬的声音道,“七叔,难道你真要在这么狭窄的巷子里说下去么?我们去城外吧,当初我们一起进朝阳城时落脚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我怕的是你会忘记啊。”
当初送别七叔,自己施展轻功一路从将军府飞奔城门外,如今两个人晃晃悠悠,顶着正午的日头,一步一步往城外迈。
七叔直到出了城门,才再度开口道,“破布条儿,你比从前瘦了。朝阳城中,生活不好吗?”
“七叔,不是不好,是太好了。我的身体又差,一时适应不过来,所以,都没怎么吃进去,”一股酸热直从眼底往上冒,萧景烟赶紧瞪大眼睛,又把话题转移开去,“七叔,我们这些小辈是怎么来到丐帮的,你都知道,我也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加入的?”
萧景烟总觉得,七叔是个有故事的人。他身上有一种东西,能让别人轻易将他与其他乞丐区分开来。七叔会武,七叔还识字,七叔挺有原则,乞丐归乞丐,不该碰的酒水食物和银钱,他绝对不碰。
“唔,我也忘了具体是什么时候了。我只记得我的老家,是在南部的临仙州。每逢春天的时候,那里漫山遍野都是桃花,我进私塾上学时,每次都要在桃花林里耽误一些时候。我喜欢那些花儿,还总被我爹教训,说男孩儿怎么能爱这些,该去读书识字,该去习武练枪。
”后来,我爹说,要去找人报仇,要我照顾好自己,如果他一年都没有回来,就别在家里等他了,自己出去闯荡。
“一年后,我没等到他,然后我就走了。我给别人做过工,当过镖师,但是没有哪一次能坚持下来,我想自己可能走不到正常路上去,干脆就去做了乞丐,因为四处流浪,说不定,哪天就能见到他了。”
萧景烟听得愣在那里,等脸上传来痒痒的感觉的时候,她才回过神,自己和七叔走到了当日送别时的堤岸边。当时新抽的嫩芽如今已经舒展开了,正被风吹着拂到自己脸上。
萧景烟再看略微走在前方的七叔的身影,突然就明白了为何自己刚入丐帮的时候,第一眼就能认出谁是七叔。
“就那个,总以为自己还是书生的老家伙。”
瘸子私下总叫七叔“老家伙”,不过现在想来,怕是戏谑之语,当年在雀绝州,他们这一群人,有时候连长老的话都不听,却真心敬服七叔。
“那,七叔,你找到你父亲了吗?”
“转眼都多少年了,要是找到了,我就不继续流浪了。”七叔有酒瘾,方才在巷子里一直忍着没发,这时实在馋得受不了了,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拔开塞儿就往嘴里倒,这姿势与当初的长老一模一样,那酒的味道顺着风飘进萧景烟的鼻子里,她顿了顿,道,“七叔,你以后会与我常联系吧,我知道别的你都不要,我给您送酒去。”
七叔握着酒葫芦,五个手指头敲在上面,“嗒嗒”响了一阵,最后道,“我就接受你这个了,其他别带。”
萧景烟点点头,又听七叔问,“破布条儿,你中午是替什么人办事,才会被人跟踪?怎么成了王妃了,还要做这么危险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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