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西北马贼
易土生看的没错,十里外果然有一处市集,这里快到紫荆关了,离蒙古草原不远,所以市集上胡汉杂处,风俗特异。
此地名为饮马集,因为盛产马贼而闻名当世,是西北通往草原的必经之路和中转站,无论在商业上或战略上均是各家帮会和国家觊觎的肥肉与焦点。这里到处都是坞堡,大部分是有钱的商人为抵御马贼修建的,还有的是唐代宋代遗留下来的军事要塞。
坞堡的外围是一座高两丈的土城,虽然是土城却异常坚固,锋利的长枪也无法刺入一寸,从险要的地形来看,只要有几十把强弓劲弩就能守的固若金汤。在军事上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兵者必争的战略点。
再往前走,越过紫荆关就是著名的土木堡所在地。当年明英宗就是在此地被蒙古人俘虏去的,当然,那个时候,此地还没有如此的繁荣,明英宗回国复辟之后,感到这里非常重要,所以迁徙富户来此,逐渐的形成了规模。
严格来说,这里不能称作一座城或者村镇,它只是游牧民族、胡人、汉人交易的市场,市场上穿着奇装异服的男女到处都是,互相攀谈砍价,男的显得彪悍粗犷,女的比起中原女子也少了几分矫揉造作。易土生看的有些花眼了,心里啧啧称奇。
“不好了,马贼来了,快跑啊!”突然有人喊了一声。
向东北方地平线瞧去,尘土扬天而起,大批骑士正朝他们的方向奔来,不下百人之众。易土生情不自禁的将手模在了剑柄上。
正在买卖中的人群,顿时一阵大乱,四处奔逃,货物金银扔的满地都是,大人哭孩子闹,仿佛是狐狸闯入了鸡笼。
百余骑全速而至,骑士均是头发束成一绾,以黑巾扎紧,身穿斜领对襟的武士服,卷袖露臂,腰系甲带,佩戴宽背沉重的大马刀,一式枣红獐子皮靴,斜插匕首,精悍潇洒,猎猎生风。这些人的眼神太可怕了,跟死神一样。随着众人临近,易土生感到冷风割面,死气逼人。
为首一人,头戴金冠,形似马鞍,四十多岁,光头上绘制一捧烈火,做燃烧状。
“是烈焰帮的马贼,快跑,快跑啊!”人群中不知是谁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句,人们跑得更加没命。
彪悍的西北马贼,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人人都具备冷血杀手的素质,他们的长刀锋利而沉重,一次可以并排摘下五颗人头。
人再怎么跑,也不可能比马更快,况且是万中无一的战马,马上的骑士又是一流的健将,转瞬之间,马贼帮呼啸而至,手起刀落之间,地上突然多了二十几具尸体,血浆像墨汁一样喷洒在地上,本来充满腥膻的空气更加的腥气扑鼻。易土生仿佛听到了汩汩的血液流动的声音了。
“马前悬男头,马后载妇女”这句形容匈奴人的诗句正好用来形容此时马贼的残暴。这些人杀人的效率真的很高,易土生才刚愣了一下,已经有三四十人丢了性命,有的掉了脑袋,有的失去了上半身。即便是易土生这种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也没见过如此惨烈的杀人场面。耳边充斥着女子的哭喊声,和马贼禽兽般的欢笑声。
“你还不走,想死吗?”易土生的手臂被人拉了一下,硬生生的扯着后退。“快走啊,要不就来不及了!”说话的是个女子。
“哈哈,兄弟们,有一个美人,抓住她,小兔子,往哪里走啊,哈哈!”三个彪悍的马贼卷起一阵风暴,冲着易土生杀了过来。
慌乱中,易土生瞥了那女子一眼,那女人穿着一身粗布长裙,头上插着一支木钗,袖子早已经卷了起来,露出两条白藕般的小臂,右手抓着一只木棒!
“妈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个时候了还在偷看!”女子气咻咻的看了易土生一眼,把他推到一边冲着马贼杀了过去。
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