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才接触一天,朱玲玲对夜寒时有了全新的认识。
晚上,给涵涵讲完睡前故事,她回到房间,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
笔记是从五年前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开始写的,上面有她记得的所有关于原著的内容,因为怕被人看到全部写成法文。
不过由于看这本小说的时间实在太久远了,加上看得时候没过脑子,能想起来的非常有限,写了五年才不到两页纸,还有不少是最近陆陆续续补上去的。
目前,关于夜寒时,所记录的内容只有高度精简的五个字:帅c酷c狂c霸c拽。
这不能怪她,没记错的话,原书里的男主就是这么个形象。那些年的总裁文嘛,一般也不用多少深度,男主角只要做个帅且多金的纸片人就够了。
现在,她咬着笔头,想了想,在后面加上一句:绅士。
过了会儿,又在“绅士”一词外面画了圈,写上:待考察。
翌日,公司里。
付琛这趟差出得可够久的,他在sn给朱玲玲留言说最快下周回来,也就是说,这一周的总裁办公室里都只有朱玲玲和b一ss两个人。
朱玲玲怀着一种想故意干点坏事又于心不忍的纠结心理,心不在焉地敲着键盘,这时,b一ss的消息发过来了。
——帮我买十盒糖。
糖?早上的超甜版咖啡不是泡好了吗?
朱玲玲顶着满头黑人问号,回复:好的。
她拿了手机,出门就给付琛打电话。
“付哥,我没看错吧,夜总让我给他买糖?咖啡机旁边的黄糖方糖都还有好几罐呢。”
付琛说:“没有,夜总说的应该是糖果。”
朱玲玲惊讶地问:“糖果?他还吃糖果?”
付琛哈哈哈:“嗯,说是因为低血糖,不过我觉得他本身也挺爱吃的,没想到吧。”
朱玲玲:“”
付琛:“他对口味不挑,lisis你知道吗?所有口味都可以,你去搜一下官网就能订到。”
朱玲玲手不自觉的一抖。
巧合吗?lisis家的糖果,也是涵涵的最爱。
付琛半天没等到回应,“喂喂”两声:“人呢?在听没有?”
朱玲玲立马说:“在呢,我知道。”
付琛开玩笑似的抱怨:“我这晚饭才吃到一半,忙着给你答疑菜都冷了,你还给我走神?”
朱玲玲心虚地说:“没走神,听着呢,付哥您辛苦了。”
付琛:“哼。”
朱玲玲真没想到他私下能这么活泼,跟外形的反差大到一时让人难以接受。
付琛语调轻快地又叮嘱了两句,说:“那我挂了,还有啥问题尽量在十一点之前发给我,我可不想半夜被你吵醒。”
朱玲玲:“我造了!”
付琛笑了一声,结束通话。
朱玲玲心情也不错,拿手机下了两份订单,正好家里的小馋猫也快没储粮了。
中午,她和b一ss坐在一起吃饭。
昨天偶尔蹭一顿还行,这天天跟着混吃混喝的话,饶是她脸皮再厚,难免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尤其是昨天晚上夜家的总厨大人亲自致电,询问朱玲玲的口味偏好,朱玲玲战战兢兢地点了排骨和茭白,然后今天的餐盒就出现了热气腾腾的红烧排骨和清炒茭白,色相极好,味道更是赞到令人恨不得把筷子一起吞了。
恕她直言,家常小菜能做到这个地步的,肯定是顶尖大厨无疑,工资估计能比她这个小职员高个好几十倍,能天天吃上已经很荣幸了,更别说还附带了点菜功能,简直幸福。
当然,如果能允许她不用跟b一ss大人面对面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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