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章 续约1(第1/2页)  另类偶像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从‘家族诞生’回来之后,柳在俊要考虑两件事:李孝利的歌曲及续约事宜。

    其实续约这个事情早就谈判的,现在都过去不少时间了,柳在俊和老杨当时临时决定再按照原来的合约续了半年,到08年年底。

    这时候要进入正式谈续约事宜的节奏了,不然一直那么继续下去也不是办法,关键还是柳在俊和麦克的损失会不小。(嗯,主要是作者君忘记这个情节了,你们应该会原谅的吧?狗头脸)

    麦克也从米国过来了、顺便乔西也赶了过来,这个家伙现在有不小的心思的。

    乔西因为在m&j的事情上显露出来的能力得到了华纳唱片高层认可,加上原先积累下来的功绩,自然以后会权柄更加大。这也是这次乔西过来的原因,他现在已经不单单是负责艺人宣发方面的事情了,可能以后的中心会转向更加重要、更加统筹的事情上。

    “关于m&j的合约上华纳是不缺乏诚意的,我们公司准备了最好的条件,这种合同待遇就是别的,麦克还参与到了几首歌的创作呢,你看两个人的收入差异就知道了!

    在米国也是和这个差不多,最顶尖的歌手收入比起顶尖演员的收入是不差的。

    创作型歌手收入可能更高,因为他(她)们有着源源不断的版权和版税收入。

    嗯,随着现在好莱坞大肆扩张,那些不可或缺的演员收入也非常恐怖。比如约翰尼.德普能够从海盗上拿到几千万的收入及不菲的票房分成,可能还有周边分成。

    还有以后的小罗伯特.唐尼,也是如此。

    版权非常重要,这个谁都知道。那它为什么重要呢?

    是因为版权明确的指出:谁真正拥有这首歌?谁又能够从这首歌赚到钱!

    打个比方,柳在俊在写歌的时候,一旦将自己的想法或者是灵感落实到实物(一份录音资料或者乐谱),那这首歌就开始受到版权保护。当然了,想要避免受到侵权,最好是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不然被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上传到网站上,那你就得不到应有的收入了、也无法将那些非法将你作品传播出去的人绳之以法,除非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表明,那部作品确实是你的作品。

    作为歌曲版权的拥有者是可以重新制作、改编这首歌,也能公开发表、公开表演及公开展示这首歌的权利。

    如果是艺人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比如柳在俊,那么柳在俊也拥有这首歌的录音资料版权。

    这个和歌曲版权是两回事,因为歌曲演唱者和歌曲创作者是以不同的方式赚钱的,而相识柳在俊这样的是两者都能够赚到。

    以后麦克也会向着这个方向发展,现在已经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只要建立了信心、适应一段时间米国的市场就可以单独制作自己的歌曲了,而那边的市场只要操作好了,相信麦克的前途也无可限量的。

    这也是乔西非常看重的,以为这个组合有着两个非常厉害的创作人,本身天赋也非常厉害,特别是麦克。

    最后商量了近半个月才将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弄出来:

    首先两个人以后肯定还会以组合的形式活动的,艺人合约也放在歪鸡旗下。不过待遇肯定是不像原来那种的,而是完全的自由。因为老杨要考虑的已经不是从他们身上赚到多少钱,而是为了将来歪鸡上市考虑的,所以条件非常的宽松,甚至很多时候可能还赔钱;

    两人以组合的形式发行歌曲,甚至是发行专辑的时候华纳方面负责除了韩国及东南亚部分地区之外地区的发行工作,歪鸡则是负责韩国及部分东南亚的市场。至于收益方面,华纳给的待遇是按照乔西原来带过来的合同方案走;歪鸡方面则是只拿到收1成的收益;

    只要将艺人合约留在歪鸡,就已经达到了老杨的心理底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