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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初见钟情

    吕布人生中第一次尝到被抛弃的滋味,恼恨之际他甚至发誓,再次见到赤兔马一定二话不说烤了它!怎么能扔下主人,自顾自跑了呢?!又过了些日子,吕布长吁短叹也累了,也开始怀疑赤兔马是否真正存在过。

    吕布明白,义父丁原邀约的目的无非是开解自己。但是这种事,不是说几句咸的淡的,就当没发生过。吕布回复得特别快:“不去!”他还让手下人编个理由,说自己忙于兵器的整理也好,专心兵士的训练也罢,总之没空。

    吕布是并州军中最闪耀的明星,最值得尊敬的偶像,现在打仗,几乎不用做战前动员,只要吕布托着长戟翻身上马,士兵们便热血沸腾,争先恐后。不管吕布有多厉害,他内心未必同样成熟、强大,偶像是需要呵护的,丁原在这方面心态甚好,他才不会计较吕布日常生活中的孤高不羁,礼节都是虚的,令自己的并州军立于不败之地才是硬道理。

    于是老丁又差人告诉吕布,自己第二天登门去看看他。吕布不置可否,总之我是没空远接高迎的,爱来就来吧!

    第二天一早,丁原带着几个随从悄悄来到吕布府中。来到大门口,吕布当然没来迎接,老丁二话不说,带人直奔马棚。果然,吕布拿着超大刷子,正给白马刷鬃毛。赤兔马不见了,好在白马有良心,整日低眉顺眼跟着吕布。吕布把情感转而倾注在白马身上,甚至不让它上战场,每天和它待一会儿便十分满足。

    丁原第一时间没招呼“爱子”,而是静静站在一旁。他当然没工夫详细“欣赏”这个轴货干儿子,只是让身后的貂蝉看一看,这就是她日后要“侍奉”的男人。

    吕布今天没穿花袍,在府中比较随意地穿着一身青色常服。那时,因为战乱频繁,服饰较东汉时更紧身,窄衣裤子的大量出现,圆领内衣堪比如今内衣款式。

    吕布穿着的青色常服虽不如王宫贵胄的长袖飘飘,潇洒张扬,然而大方、简约,尤其是非常紧身,将体型完美展现在众人眼前。吕布高于常人半个头,细腰乍臂,双肩抱拢,骨架坚实、背阔胸宽,肌肉隐在布衣之下,若有似无,整体看来无一丝赘肉,阳刚气息铺面袭来。

    细看面容,皮肤细腻透白,润中透嫩;不太对称的龙凤眉,斜插入鬓;双眼黑白分明,眼角略略下垂,配合着薄薄的双唇,显得蛮有心机;鼻梁高悬,山根偏窄,太阳穴努着,一看便知武功不凡;他黑发束于头顶,插着一根白色木簪,造型古拙,甚是雅致。

    外人并不知道,吕布用的束发簪并非木质,而是一段形状不错的骨头——马骨!这就是吕布之前被毒死的那匹白马身上的一小段骨头。吕布当年含泪将中毒的白马焚化,留下一段形状大小都合适的骨头,带着头上以示纪念。

    这行为听上去蛮变态,却饱含吕布难得的怀旧心意。

    其实,马骨本身是一味药材,首载于《食疗本草》,之后《纲目》及《中药大辞典》等都将其收作药用。马头骨微寒,可以止邪疟,清热解毒。所以说,吕布带着马骨装饰品,泻火安神,还是挺有保健作用的!

    吕布无心打扮,确有审美天赋,一身青衣低调平凡,但是搭配腰中一巴掌宽的五彩丝鸾带便格外潇洒,足下藏青色飞云缎靴;肋下佩带一口短剑,绿鲨鱼皮鞘,金什件,金吞口。完全就是无敌精致又霸气的配饰啊!

    一袭青衣一匹白马,远观如诗,近看如画。居然把养马这样臭烘烘的事情搞得如此诗情画意,也亏得主人颜值够高!

    不要说女子,男人们都看得流口水。丁原不由得心下暗赞:“都是武将,其他人都是大腹便便,油腻透顶,要么臭气熏天,邋遢狼狈!我儿吕布也挺能吃啊,肥肉难道都长到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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