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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打开门,走出门,太阳就已经升起,他可是记得,他冬天的时候出来,这个时间天还是黑的,一个冬天一个夏天,一个冬天一个夏天,年岁就这么过去,有时候夜间起夜,他还会恍然之间觉得自己是那个赤着膊,在大太阳地下挥汗如雨的健壮青年,但是一低头就会看到自己那已经鼓起,长满褶皱的肚子,还能看到自己干瘪的二头肌,他终究不再是那个健壮青年了,他甚至于还有了孩子。

    走出门,看了眼太阳,摸了摸手中的97式步枪,就朝港区泊船区走去,他之前从来都不会在早晨走向那里,他会直接走向铁门处去接别人的班,可是他现在每天早上都要去泊船区一趟,他总觉得,在哪一天,他会看到一艘双桅帆船,载着他的孩子,回到金城。

    曾经他从来没有数夏天过去了多少天的习惯,但现在,他的孩子,季有敌已经走了有十天了。

    。。。。。。

    夏天,没有到来之前总会想着那足以遮挡一条街阳光的树荫,还有穿过弄堂的凉风。

    只是到了夏天,才觉得除了热还是热,可是自己还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对于夏天,并不是只有热还是热的想法。

    这是为什么,陈戈不清楚,也没有想去深究的想法,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点热,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的警服,崭新的警服,那硬的与衣服有些分开的笔直领头,还有那种不属于自己味道的新衣味,陈戈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后背已经湿了一半了,无奈的摇了摇头,这酷热的天气啊。

    “砰。”门被打开,但没有打开彻底。从门缝中探出半个身子,“陈警官,到你了。”

    “好。”陈戈呼了口气,似乎想要把热量从自己身体中吐出去,戴上了警帽,从自己坐着的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出门,跟着那个前来叫他的警员走着,两双黑色皮鞋踩在大理石砖上的声响贯彻整条走廊。

    显然陈戈并不在警局,不对,也不是不在警局,不在自己工作的警局,但这里也算的上跟警字扯上关系。

    这里是整个金城警部最高机关,市局。

    陈戈跟着身前的那个人,扭了扭领口让自己觉得舒服一点,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很简单,不说就是他破了这些案件,起码他也是最大的功臣了,在那么多个警局都不遭待见,被踢来踢去,还觍着脸不可能脱下警服滚蛋的人,却一次又一次地破开那些血腥的案件,这可能就是陈戈对这个金城温柔的嘲讽吧。

    今天,是市局对这段日子警局工作的表彰会,最被表彰的就是他,陈戈。

    所以,作为这个大功臣,他会进行一次演讲,不仅是对这段日子工作的概括,还有对新警员的教导,鼓励,作为他们良好的榜样。当然,只是在破案能力这方面上。

    想来市局要让自己来进行这场演讲,也是经过很多次纠结吧。

    陈戈想着,帽沿和皮肤接触处已经有了湿润的迹象,给一群毛头小子演讲,还非让他戴个帽子。

    身前的人已经停下脚步,站在一边,示意陈戈进去。

    陈戈也不停步,径直走过去,推开了那双扇木门,木门后是一条通往屋子中央平台处的一条路,平台中央是一个演讲桌。

    第一声掌声响起,紧接着掌声陆续接上,越来越多,越变越密,全场鼓掌。

    陈戈也没有要对这全场的掌声感谢的样子,事实上他也没有这种想法和打算,他看到了,第一个鼓掌的,阿韩。

    如果有可能,会不会是那个大大咧咧的阿峰比阿韩更早鼓掌呢?

    陈戈一直没有停下,推开门后就直接走向演讲台。走上演讲台,环视了一圈周围,人不多,因为没有电的时代,声音的大小都只能靠自己的喉咙,也不算少,有一看就是即将进入警部的新人,也有已经位居高官的警官,也有如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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