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12.安身(第1/2页)  都市之最后的修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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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跟刘思国说好,洛丁心里有数,他本打算白日夜里不停的把这些玉米收了,以他的体力并没有多大的困难,此刻见刘志自告奋勇的要一起来,多个人也是个好事,洛丁自然没意见,不过他还是把眼光投向刘思国:“这样算不算?”

    “只要你能拉人来,一样算。”刘思国不傻,别看村长芝麻粒大的官,看人察色的本领可是一样不差。

    刘志是什么人刘村长也清楚的很,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他对这个洛丁表现出热络的样子,不由得刘村长不思索洛丁去了派出所那一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自家的玉米咋能不干呢?掰,掰了让刘新运到镇里去批发了。”刘志跳下地里,说干就干起来。

    刘志当作兵,在屋里时他可是看着王警官那一枪对着洛丁小腿打去的,洛丁的身手极快,等到他和吴警官几人走出来时,已经看到王警官的枪落到了洛丁手上。

    其他的不说,当是这手夺枪的功夫,刘志就觉得洛丁这个人极不简单。

    王警官是正规警校毕业的,擒拿格斗是基本项目,能在被王警官用枪指着的情况下躲过一枪再抢下枪来,刘志回头琢磨着越发觉得只有部队里的特训兵才能有此反应,不管如何,这样的人还是先接触一下看看再说。

    若对方是个潜在的犯罪分子,自己也可以算是以身犯险,这等功劳足可以让自己在村里扬眉吐气了,到时候再托点关系运作一下,转成正式干警也不是不可能。

    若对方是个人物的话,趁早结个好关系,反正不吃亏。

    看着平日里不怎么下地的刘志都去摘起了玉米,现在山里小道上的几人脸上露出了疑惑之色。

    “哎,自家的玉米哪能让别人操忙的,庄稼人不干地里的活儿还算是庄稼人么?我家的玉米自己收了。”李大娘一看,顿时嚷嚷道,一跺脚,往另一头自己的地里走去。

    “突,突,突突。”一阵机器的响鸣声从山下传来,渐而渐近,一个光膀子的农家汉子正坐在驾驶座上,远远的就朝刘思国喊道:“刘村长,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突然大摘起玉米来了?现在市场里玉米的行情可不怎么样啊!”

    来的是刘新,接到刘思国的电话就把家里的手扶拖拉机开了出来,路上碰到了正往山上走的村里人,一个一个的都捞上了车,此刻刘新说话间拖拉机已经到了刘思国近前,后面的车斗里陆陆续续爬下来十几个人,又搬下了几十个竹筐,都是这个半山坡玉米地的当家农户。

    “没什么,玉米熟的透了该摘了,一根五毛不值钱,但好歹比烂在了地里强不是?我这边地里的已经摘好了,你给我拉到我家里去,铺到院子里,回头拉到镇里,那边不是有南方的商贩在收吗?愿意要的就卖了。”刘思国看到刘新,走上前拍拍他汗湿的肩膀,说道。

    刘思国又招呼着刚来的那一帮人把地旁边的玉米收到了车上,足足收满一个车后,刘新方才开着拖拉机突突突地的往山下开去。

    洛丁动作很快,每走过一个玉米竿子,几乎脚步不停的就已经将上面鼓鼓的玉米苞子摘了下来,令一直暗暗关注他的刘志惊叹不已,更是觉得洛丁不简单了起来。

    有刘志的加入,原本田边等待着的村民也不好看着人家给自己干活了,个个都跳到自己的地里把玉米摘了下来。

    俗话说的好,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干活,事实也是如此,原本洛丁想着一日一夜下来自己也能把这活儿干完了,现在村里人都过来一起劳动的情况下,看起来半山坡的玉米林子,总算在太阳完全落山前把成熟的玉米苞子掰了个干净。

    今天变成了天石村的收玉米日,刘村长还特意打电话叫人送饭过来,简简单单的白面馒头,还有一大兜的咸菜,又有人送来了几大桶的水,天石村的山头还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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