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抵达之后,我们照老规矩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么说有点不大准确,靳准没妈,老太太早几年因为脑溢血,已经去见马克思了,我们校长一直守身如玉,不像大多数糟老头前脚成了鳏夫后脚就做新郎,这一点让我很是敬佩。
几乎每次靳准回来,三亲六戚都要为他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特别是他考上博士以后。我记得他出国前那些日子,简直把各大饭店当成了食堂,饯行宴没完没了,还放了几回鞭炮,就差没披红挂彩打马游街了。弄得靳准身心俱疲,到现在一想起来还头皮发麻。有鉴于此,这次他坚持微服潜行,尽可能不惊动地方,在家安安静静待上几天。我表示赞同。这样也好,我可以趁此机会把他喂胖点,最起码胖上五斤,回去就能挺个小一年儿。有时候我觉得他真像头骆驼,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消耗掉了所有贮存的给养,一副加根稻草就能立马倒毙的可怜相,但只要补充完能量,就又迈开四蹄继续上路了。
按照约定,吃饱睡足后,我们在第二天再次汇合,到对方家里走访。我妈见到靳准很高兴,就像校长见到我一样高兴,虽然他们的表现方式一个外放一个含蓄,但高兴的程度基本一致,落实在行动上,就是把靳准当填鸭伺候,只恨他没多长两张嘴。我妈跟我一样是个实心眼,因为靳准说爱吃饺子,这十来年他在我们家的餐桌上就很少吃到过别样的饭菜,搞得他痛苦不堪,背地里无数次跟我反映:“能不能让你妈换点别的,哪怕馅饼呢?”
我在厨房吭哧吭哧地擀皮,一边听我妈新闻联播,内容不外是隔壁王二麻子的闺女嫁人了c大姨妈的儿媳妇生了儿子之类,且不管兜了多大圈子,总能归结到一个中心议题上——我的终身大事。我恩恩啊啊地应付着,想起李斯那番为了礼钱先结婚再离婚的言论,就照样复述了一遍,告诉我妈我也打算这么干。我妈立刻抄起擀面杖追得我满屋乱蹿,一副要把我也擀成饺子皮的架势。
吃完了饭靳准突然说要回我们高中看看,我就跟他溜达着去了,路上还买了块烤地瓜,他刚才肯定没吃饱,看他捧着地瓜吃得像个难民的德行就知道了。消灭了地瓜后他打了个嗝,心满意足地说:“世界上哪最好?祖国最好。祖国哪最好?家最好哇!”
“瞅你这点出息!”我说。
因为吃这个问题,我们没少产生分歧,我偏爱西餐,靳准却对之深恶痛绝,特别是老肯小麦等垃圾食品,更是他极力反对的,他经常对美国人民的饮食说三道四,“可怜哪,科技那么进步,在吃上还停留在中世纪。”我说那不是有中餐馆么没人强迫你茹毛饮血啊?他就告诉我说中餐馆也去不得:“菜一放好几天,不择也不洗,味道中不中西不西,也就蒙蒙傻逼老外。”
这时候他倒讲究起来了,在夜市脏乎乎的小摊上吃羊肉串时也没见他顾忌过什么食品卫生安全。
有一回他又在线上抱怨没地方吃饭,正赶上李斯也在,李斯就说:“你不会让他自己做点饭吃啊?这么大的人了!”
我说:“你问问他会做什么?唯二的拿手菜:蛋炒西红柿c西红柿炒蛋。”
李斯看了我半天,长叹一声说命啊!命中注定你得给他当一辈子保姆。
由于时隔太久,学校改建的地方又太多,我们俩转了一圈才找着正门。这两年一中也发了,连跑道都改成塑胶的了。
因为是晚自习时间,操场上没几个人,我们走到双杠旁边,一前一后地攀了上去,就像十几年前我们做过无数次的那样,并肩坐在一起。靳准勾住杠,大头冲下地悠荡了两下,结果累得呼哧呼哧的,我伸手把他拉起来,嘲笑说不行了吧?还当自个儿是小伙子呐?
他困惑地看看我,“就这么着就老了?我怎么觉得上回咱俩坐这儿就像是昨天才发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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