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也要先出一口恶气再说,怀着这种心情,他来到一个农户的门前,上下打量着这棟新修建的木头房屋。
这是在大灾变后建起的一座木屋,本来是在城市边缘一个很热闹的地段,因为大灾变后所有人都或死或逃,这里就完全荒废了,直到半年前的一个幸存者家庭又回到了这里,在原地盖起了这个木屋。
男主人在这里开荒种出一片菜地,女主人养得十几只鸡,因为他们的两个孩子大灾变时没有逃出来,当时就死在这附近,所以夫妻两人就决定不走了,就留在这里,哪怕是政府给幸存的人准备了更好的居住地,他们也不去。
如今男主人不在,家里只留下的女主人,当女主人在后面喂鸡时,兰登布鲁斯拎着枪走进了屋中,这里是他一个非常好的藏身之地,只要杀掉这里的人再变成他们的模样,就可以躲上一阵子了,离白宫这么近的距离,他可以随时再杀回去的,只要等美国政府再选出目前的领导人,或是史密斯回了白宫,他就可以干掉这个新领导再去冒充。
这是他一个非常稳妥的计划,也非常现实,除了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阿九为什么看出自己是个冒牌货。
对于人类的直觉兰登布鲁斯还真不太懂,所以在他的理念了,这种近乎于魔法的东西就不是他那理性大脑所能理解得了的,所以越想就越觉得神秘,最后又觉得害怕,感觉躲到哪里阿九都有可能找到自己。
不论如何也要暂时找个藏身地,先让自己有个缓冲的机会,所以当兰登布鲁斯拎着枪看到正背对着自己的女主人时,只在一瞬间就下了杀心。
女主人听到声音一回头,发现是一个年轻士兵后就放松了警惕,因为大灾变后这些士兵为老百姓尽过好多力,早就取得了百姓的信任,所以女主人笑道:“是来要水喝的吗?你吃饭了吗?我这里还有好几个煮熟的鸡蛋呢。”
兰登微笑着走到她面前道:“请原谅我,这不是你的错。”说罢一把掐住了女主人的脖子,得意的看着女主人在自己的手里慢慢窒息而死。
这是孽杀,但却是他最喜欢的方法,出于对人类的痛恨,特别是对女人的痛恨,让他只要有机会就对所有人类毫不容情,更喜欢像猫捉老鼠一般的好好戏弄他们一下。
女主人的身体停止扭动,终于被他活活掐死,而就在此时,他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喊道:“安娜,你晚饭烧好了没有,安娜,啊,你是什么人?”
男人的怒喝声让兰登布鲁斯缓缓回头,笑着看着眼前的另一个猎物,这个人不是女主人的丈夫,如果是她丈夫的话,一看到妻子的尸体马上就扑上来了,这是一个邻居,因为人少地多,所以和女主人的丈夫合伙种植,现在他是来取晚饭的,准备带回地里去吃,晚上还有不少农活要做呢。
一看到这个情景,这个邻居立刻惊叫一声转身就跑,他也想过去和兰登布鲁斯搏斗,但现在的他手里只有一把镰刀,而兰登却提着自动步枪呢,所以他只能选择逃跑,兰登立刻抬腿就追,他的速度比这个男人快很多,还没冲出院子男人就被兰登一把抓住肩膀,男人反手就是一镰刀,兰登却连躲都没躲,任凭着男人一刀一刀的砍在自己身上,却仍然抓着男人的肩膀把他拉进屋中。
他要干掉这个男人后装扮他,所以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就不能坏,也不能沾血,如果自己动手反击把他打破皮了呢?如果他自杀割脖子呢,所以兰登布鲁斯极有耐性的将他拉进屋中,才直接扭断了他的脖子。
兰登是不屑于伪装成女人的,第一是因为他对人类女人的痛恨,第二是因为女人的身体特征让他非常不舒服,甚至有点害怕,他的理性让他在装扮任何人时都要一丝不苟,所以在很久前一次伪装成女人后也让自己来了大姨妈,但是大姨妈来了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众目揆揆手忙脚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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