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昼夜之间(第1/2页)  我是要做赏金王的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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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奇怪。”一旁观战的慕容清忍不住感叹道。

    “有何奇怪。”容昼看向身旁的俊俏男人,眼角嘴角尽是笑意。

    “这男人虽是厉害,然出手毫无章法,他看起来并非行事粗暴之辈,难道是另有原因。”

    “什么原因,你倒是说说看。”容昼眨眨眼睛,流露出一丝天真来。

    “莫非先天不足?”慕容清试探着说道。

    “果然是个聪明的男人。”容昼噗嗤一笑,赞赏道。

    “其实我与不夜都并非是人,我们只是一种情绪或说是一个欲念而已。几年前,一个男人突然于心底萌生了一种叫做的东西,这本不是什么大事,不过对于这个半世无欲无求的男人来说,便是邪念。”

    “所以他便将这点儿微乎其微甚至还未成型的从心底拔出,在路过焱城时,见此地郊外寸草不生便将投放在此。”

    “为了防止它日后壮大成为祸害,他留下了我,他如沧海般的善良中的一粟,来监视和净化埋藏在这里仅存的。”

    “不想日复一日,汲取了路经此地之人留下来的欲念,日益强大,不久便在此地生根发芽,长成了你们口中的无忧林,而我,早就一败涂地,失去了与之抗衡的资格了,因此成了个徒有其名的守林人,日夜穿梭于林中,听不夜的恸哭抱怨,看他的残忍暴戾。”

    容昼一口气说完,微笑着垂下头,发出一声夹带着忧愁的感叹,道:“那个男人将我留下时定是忘记考虑这样一件事情了,人世中充满的,并非善良,而是和邪念,正是因为这样,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能将自己的邪念作为种子投放于此,令他生根发芽,长成如今之势。”

    这一席话说完,慕容清难免震惊,此时想起了刚才的情景,忙问道:“这么说来,你与不夜,当同生共死了?”

    “也许吧。”容昼浅笑答道:“不过这才是我的价值,若真的可以一同死去,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说完这话,两人之间又一次重回沉默,慕容清看向身旁的容昼,见她目光中带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心中顿时有种恍惚迷茫之感,眼前这女子,若真的只是一丝善念而已,那就该是这副美好的样子罢。

    且说胡不归与那黑衣男人僵持许久,虽不曾受伤,也难伤他半分,长剑割破的长衫,过不许久便有一股子浓重的腐臭之气弥漫开来。

    胡不归知道眼前的黑衣男人并非是人,而是一种抽象的存在———看似漂亮的皮囊之下,是灵魂内心的虚无以及血肉中难以掩盖的腐臭。

    正是个表里不一的悲惨物种。

    黑衣男子始终未有情绪流露,他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胡不归,身体中已又钻出了无数长茎穿破外衫朝着胡不归伸去。

    胡不归跃到树间,接连躲避,不等停歇,身后长茎的黏着之势令他一时难以甩下。

    等如此躲闪几个来回之后,胡不归体力已有不支的迹象,他连忙摆手道:“可否停上半个时辰,总要有个中场休息的时间吧,贫道…”

    没等胡不归说完,长茎已落到他的脚下戳出了个大洞来。

    “既然不给休息的时间,只好早些了结你了。”胡不归的目光从眼前的洞上移开,剑锋偏转,从伸着的长茎一侧过去,直接刺向黑衣人,身后的长茎也调转方向前去拦截,不想胡不归纵身一跃人已经飞身上了半空之中。

    空气中响起一声闷响,只见胡不归的长剑不知何时已经刺进了黑衣人的胸膛,粘稠而腐臭的血液顺着剑锋缓缓流下,落到脚下的草地上,顿时令青草枯萎。

    这状况发生突然,让人猝不及防,慕容清身子一顿,只见身旁的容昼洁白外衫已被鲜血染红,然她的笑颜仍旧坚固的挂在嘴角,仿佛能够变成永恒。

    “我说不夜什么时候变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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