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努力用金钱把自己武装起来,大牌衣服,高档手机,豪华手表,汽车,恨不得把人民币贴在脸上,享受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向全世界宣布老子是个有钱人。
看起来很强大,但,当碰上比他更有钱的土豪时,身上的优越感光环便会荡然无存。
沈佳宜就是这样。
所以当她看到王钟轻描淡写吐出那一番话的时候,尽管是心中再恼火,却也只能硬生生忍了下来。
势力的女孩儿大都圆滑,富有忍耐姓,也比同龄人更加“懂事儿”。
所以她刚才没有打电话催促那个刚钓上的金龟婿男友,而面对王钟,也只是微微尴尬片刻,有些不自然捋一捋额角凌乱的发丝。
这个苦练过无数遍的小动作,让她身上蓦然产生那么一股子青涩和妩媚并存的气质。
深吸口气,沈佳宜露出个抱歉的笑容,弯腰道,“不好意思,我……我刚才有点冲动了,是我不对,请您原谅。”
听到这话,黄子文扭过脑袋,叹了口气。
他不忍心再看。
这个自信、甜美、骄傲的女孩儿,原本如一朵玫瑰花,娇艳、带刺,只不过,她没有开放成玫瑰的样子,却是因为吸收了太多负面养料,长成一朵畸形的黑色曼陀罗。
冷冷盯着她,看了将近半分钟,王钟缓缓吐出一个字。
“滚!”
沈佳宜难以置信的身躯一颤,姣好的面容上眼眶蓦然红了,眼睛中隐隐有些雾气。
美貌一直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靠着一张足够精致的脸蛋,她在男人群中攻城略地,无往而不利。
王钟这个态度,是她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彷徨无助的站在原地,沈佳宜像是一只脱离了羊群的小绵羊,下意识的看了看前方,刚好看见一个熟悉的车牌飞快本来,她眼神一亮,踩着高跟鞋急急跑了过去。
嗤……
一辆明黄色的兰博基尼风驰电掣而来,一个漂亮的甩尾动作,在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黑色印记。
车门打开,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走出来。
戴墨镜,花衬衫,九分裤,皮鞋,潮男范儿十足,再加上一张酷似金城武的面孔,那是妥妥的夜场杀手。
沈佳宜像是被欺负的孩子见到父母一样,梨花带雨的扑了上去,“哈尼,有人欺负我!”
“金城武”眉头一皱,并没有抱她,反而是退了两步,“不许哭,我跟你说过,我对眼泪过敏!”
沈佳宜踉跄一下,差点摔倒,呆了呆,她可怜兮兮的擦干眼泪,努力扮作一副乖巧的样子,指指王钟,“哈尼,就是他,他欺负我。”
救星来了,沈佳宜的声音很有底气。
对男朋友迁就甚至无底线的容忍,为的不就是给自己撑腰吗?
这个男友,是她在一大票追求者中精挑细选出来的。
何振华,长得又高又帅,圈子中大名鼎鼎的花样美男,很受欢迎。为了拴住他,沈佳宜着实花了不少心思。
沈佳宜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过他的一切。
何振华,出身军人家庭,爷爷是香江老一代的黑.社.会老大,父亲从军,权势显赫。
出身这样的家庭,他从小就是一身纨绔气焰,高中时把一个同学打到脑震荡,被家族丢到特种部队里,整整磨了三年。
三年后出来,何振华气焰倒是收敛不少,骨子里的张狂却是一点没变,像是一条学会蛰伏的蝮蛇。
不动则已,一出手,就是不死不休,是那种能把敌人玩的崩溃的狠人。
当然,沈佳宜也清楚,这种男人当老公未必会很适合,但,这不是重点,作为一个对自己容貌足够自信的聪明女人,她相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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