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 医生(第2/4页)  心理罪:画像(李易峰、廖凡主演电影《心理罪》原著)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向步行了约四十分钟后,在路边的原大明玻璃纤维厂的旧址内将佟卉杀害,然后剖开佟卉的胸腹部,并喝下了被害人大约20的血。

    对光明园附近群众的访问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因为案发时,园区里的绝大多数居民都在工厂上班。所以凶手虽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将被害人带走,却并没有人留意。在对从第一现场到第二现场之间路段的群众走访中得到重要线索:据宏远路路边的一家小食杂店(该食杂店与第二现场相距大约3000米)的老板讲,当天曾有一个男子在他的食杂店内买过一瓶矿泉水。该男子身高大约172公分,很瘦,随身携带着一个大号针织整理袋。目前,已经根据食杂店老板的描述做了模拟画像,并对该名男子进行通缉。

    散会后,邰伟正要走,局长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经严重发福的局长在皮转椅里费力地换了个姿势,看见邰伟还在站着,就挥挥手让他坐下。他手里转着茶杯,沉吟了一下问:“听说,你让一个J大的学生帮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树成向我推荐了这个人,据说很神。”

    “那你感觉呢?”

    邰伟斟酌了一下词句:“这个人有点意思。我们就是在他的指引下发现了第二个死者。另外,他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与食杂店老板所说的基本一致。他说这几天要联系我,我也想听听他对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长竖起食指摇了摇,语气坚决。“不要再让这个所谓的天才参与这个案子了。不仅这个案子,类似的做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

    “为什么?”邰伟很惊讶。

    “那件事让我们吃得亏还不够么!”局长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伟更加摸不着头脑,他直愣愣地看着局长。局长一拍脑门,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你调来多久了?”

    “四年。”

    “难怪,”局长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不知者无罪。不过,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是命令。”说完,就挥挥手让邰伟走了。

    邰伟莫名其妙地回到办公室,刚想找个年长点的同事问问清楚,电话就响了。是方木打来的。

    通过第一次与邰伟相见时所看的资料以及亲临第四起杀人案的现场,方木已经对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结论。如果说连环杀人犯大多都在杀人现场留下自己的“标记”的话,那么,这个吸血者的标记是什么呢?

    毫无疑问,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吸血者,是因为他的标志性行为就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开膛剖腹,然后将其血液喝下。很显然,这种过度损毁尸体的做法并不是为了泄愤或者隐瞒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种特殊需要。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对自身血液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身血液时常怀有一种“缺乏”的恐惧与焦虑。这种心理的源头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恐惧与焦虑已经到了十分强烈的地步,否则他不会通过杀人之后吸人血的方式来缓和这种情绪。

    现场的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结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插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被害人进入楼道内,然后趁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进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剖腹,将被害人的血液和牛奶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在读的女博士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邻居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房门大开,她被杀死在客厅里,凶器是摆放在鞋柜上的一个花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刚刚从早市卖完早点回来的下岗女工。她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凶手先抓住她的头发往灶台上猛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