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千古,唯此一人(第5/11页)  《明朝那些事儿(增补版)》全7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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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也不辩解,眼泪一直哗哗地流,不断表示一定改过自新,绝不再犯。

    好了,到目前为止,事情还不算太坏,人也骂了,错也认了,就这么收场吧。

    然而,李太后不肯干休,她拿出了一本书,翻到了其中一篇,交给了万历。

    这似乎是个微不足道的举动,但事实上,张居正先生的悲惨结局正是源自于此。

    当万历翻开那本书时,顿时如五雷轰顶,因为那本书叫《汉书》,而打开的那一篇,是《霍光传》。

    霍光,是汉代人物,有个哥哥叫霍去病,很有名。但在历史上,他比这位名人还有名,干过许多大事,就不多说了,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废过皇帝。

    废了谁,怎么废的,前因后果那都是汉代问题,这里不多讲。但此时、此地、此景,读霍光先生的传记,万历很明白其中的含义:如果不听话,就废了你!

    而更深一层的含义是:虽然你是皇帝,但在你的身边,也有一个可以废掉你的霍光。

    万历十分清楚,这位明代的霍光到底是谁。

    生死关头,万历兄表现了极强的求生欲望,他当即磕头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并表示永不再犯。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看到惩罚已见成效,李太后收回了威胁,但提出了一个条件:皇帝大人既然犯错,必须写出检讨。

    所谓皇帝的检讨,有个专用术语,叫“罪己诏”,我记得后来的崇祯也曾写过,但这玩意儿通常都是政治手段,对“净化心灵”毫无作用。

    想当年我上初中时,为保证不请家长,经常要写检讨。其实写这东西无所谓,反正是避重就轻,习惯成自然,但问题在于,总有那么几个不厚道的仁兄逼你在全班公开朗诵,自己骂自己,实在不太好受。

    而皇帝的“罪己诏”最让人难受的也就在此,不但要写自己的罪过,还要把它制成公文,在天下人面前公开散发,实在太过丢人。

    万历兄毕竟还是脸皮薄,磕完头,流完泪,突然又反悔了,像大姑娘上轿一样,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动笔。关键时刻,一位好心人出现了。

    “我来写!”

    自告奋勇者,张居正。

    要说还是张先生的效率高,挥毫泼墨,片刻即成,写完后直接找冯保盖章,丝毫不用皇上动手。

    万历坐在一旁,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喝醉了酒,打了个人,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差点儿被人赶下岗?

    在他十八岁的大脑里,一切都在飞快运转着,作为一个帝国的统治者,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境地?是谁导致了这一切?是谁压制了自己?

    他抬起了头,看到了眼前这个正在文案前忙碌的人,没错,这个人就是答案,是他主导了所有的一切。这个人不是张先生,不是张老师,也不是张大臣,他是霍光,是一个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人。

    在张居正和李太后看来,这是一次良好的教育机会,万历将从中吸取经验,今后会好好待人,在成为明君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然而就在这一团和气之下,在痛哭与求饶声中,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八年的感情就此画上句号。不是因为训斥,不是因为难堪,更不是因为罪己诏,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权力。

    我已经十八岁了,我已经是皇帝了,凭什么指手画脚,凭什么威胁我?你何许人也?贵姓?贵庚?

    这就是万历八年发生的醉酒打人事件,事情很简单,后果很严重,皇帝大人的朋友和老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敌人。

    但整体看来,局势还不是太悲观,毕竟还有李太后,有她在中间调和,张居正与万历的关系也差不到哪儿去。

    可问题在于,这位中年妇女并非缓冲剂,反倒像是加速剂,在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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